《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通缉令。原件现藏于
甘肃省博物馆。
1973年至1974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甘肃省
金塔县境内的
额济纳河上的
肩水金关旧址新出土的
居延汉简中,发现一件叫作《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的
简册。它是一件由朝廷丞相御史府共同签署的
通缉令,记述了汉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张掖郡地方执行朝廷通缉在逃要犯命令的情况。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最早的一篇通缉令。它所通缉的在逃要犯是一个受广陵王刘胥诅咒案牵连的叫“外人”的妇女。
刘胥是汉武帝第四子,因不满
汉昭帝、
汉宣帝,欲入继大统,利用女巫李女须多次搞诅咒活动。公元前54年,诅咒案事发,刘胥被迫自杀。刘胥死后,此案被视为要案,大力搜查余党。在逃犯“外人”便是通缉对象。
《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介绍了通缉犯的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并责令郡守“严教属县官令下以啬夫、吏正、父老”,详加侦查询问。后半部分记载了通缉令在张掖郡居延地区层层下移的情况,最后下移至肩水金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