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镇
明代九边重镇之一
甘肃镇总兵驻今甘肃张掖,所辖边墙东起景泰县黄河岸,另有一分支起自兰州市北河岸,北到景泰县西北境会合成一线,斜向西北,经民勤、永昌、山丹、张掖、高台、酒泉诸县境,又绕过嘉峪关市向南,抵达祁连山北麓而止,长一千六百馀里。
独特地位
甘肃镇是明朝特殊的边境保障地区,在明王朝的国防体系和对外贸易中具有其他边镇不可比拟的作用和难以替代的功能。
朱元璋于1368年在南京登基称帝,大将徐达率兵北伐,攻占元大都。元顺帝逃往北方草原,统帅扩廓帖木儿(即王保保)从山西逃往甘肃。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任命冯胜为征西将军,领兵进剿甘肃境内的元朝残余。西征军势如破竹,迅速向河西地区推进,甘肃境内的元朝残余被消灭殆尽。冯胜西征军行至瓜(今甘肃安西)、沙(今甘肃敦煌)而归。从此以后,便形成了明廷在西北的疆域格局,嘉峪关以西的广袤地区难以为明王朝绝对控制。这样,甘肃镇成为明王朝的边防前哨和对外交往的窗口,战略地位日益突出。
尽管朱元璋推翻了元朝在长城以南的统治地位,仍不能再现昔日元朝所拥有的广阔疆域。明王朝与北元的军事对抗构成了有明一代北部边疆的基本格局。甘肃镇北有蒙古,西有诸番,朱元璋担心两者如若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明朝,那将会造成严重的军事危机,西北地区永无宁日。《明史·西域传》载:朱元璋“甫定关中,即法汉武创河西四郡隔绝羌、胡之间,建重镇于甘肃,以北拒蒙古,南捍诸番,俾不得相合”1。甘肃便成为明代九镇之一。《明史·兵志》对明朝沿边设镇的原因及其九镇的分布有一概括性的论述:“元人北归,屡谋兴复。永乐迁都北平,三面近塞。正统以后,敌患日多。故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防御。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而太原总兵治偏头,三边制府驻固原,亦称二镇,是为九边”2。九边亦称“九镇”,是明朝在北部与北元势力对峙沿线的九大防御区。各镇皆派重兵防守,形成了北部边防的鲜明特色。
在九镇之中,甘肃镇位于最西端,其“夹以一线之路,孤悬两千里,西控西域,南隔羌戎,北遮胡虏”3,“近而藩垣四镇,远而纲领九边,通玉帛于天方,列毡庐于疆场,黄河、黑水、昆仑、崆峒际天极地,巍然一大镇也”4。特别是甘肃镇内外复杂的民族关系,使其在九镇中更具特殊的政治地位。弘治六年(1493年),明孝宗对经略甘肃守臣说:“盖以本朝边境惟甘肃为最远,亦惟甘肃为最重。祖宗于此屯兵建阃,非但制驭境外之生夷,亦以抚绥境内之熟羌也”5。所以说,甘肃镇是明朝西北边疆的战略要地。
虽然甘肃镇远离京师,不像宣府、大同诸镇那样直接影响着北京的稳定与安危,但它仍然与京师的稳定与安危息息相关。《肃镇志》中言:甘肃镇“关乎全陕之动静,系夫三晋之安危。云晋之安危关乎天下之治乱”6。一旦“甘、凉失守,则关中亦难保其不危”7。只有甘肃“守备得安,而贼之出没可以预知,非惟庄浪。甘肃地方保无虞,而中卫、靖远、兰州等处亦不被深入大扰之害也”8。明人将甘肃镇比作九镇之中的“踵足”,以说明它的重要性,认为“京师犹人之腹心也,宣、大项背也,延、宁肢体也,甘肃踵足也”9。查继佐在《罪惟录》中进一步描述道:“若以地之轻重论,诸边皆重,而蓟州、宣、大、山西尤重。何则?拱卫陵寝,底定神京,宣、大若肩背,蓟、晋若肘腋也。以守之难易论,诸边皆难,而辽东、甘肃尤难。何则?辽东僻远海滨,三面皆敌;甘肃孤悬天末,四面受警也”10,而在万历以前,甘肃镇的防守最难。明臣杨一清在弘治年间说:“甘肃一镇,自兰州渡河,所辖诸卫绵亘二千里,番虏夹于南北一线之路。其中肃州嘉峪关外,夷羌杂处,寇盗无时,自昔号为难治”11,所以说建立与甘肃镇战略地位相适应的完备的边境防御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组织管理体系
根据甘肃镇周边情势,建立一套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以增强抵御外部敌对势力侵逼的能力,是明朝统治者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当然,要建立这样一套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并非朝夕所致。换言之,甘肃镇的组织管理体系是逐渐形成的。
在平定甘肃的过程中,明朝先后在各地设立卫所的军事制度,用来加强对占领区的控制,如河州、岷州、凉州、西宁等卫,洮州、西固城等千户所。洪武七年(1374年)七月,在河州府设置西安行都卫,管辖河州、朵甘、乌斯藏三卫。次年十月,将西安行都卫更名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进行机构调整与改革,罢撤了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由设在西安的陕西都指挥司遥控广袤的的甘青地区的卫所。后因该地区内诸族叛服无常和北元各部的屡屡进犯,明廷又不得不从体制上强化对甘肃境的管理。洪武十二年(1379年),朱元璋下令恢复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机构,并将其治所由河州移至庄浪(今甘肃永登)。这一举措表明了明朝对甘肃镇战略地位的重新审视,认识到了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国防地位。但是,以庄浪作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治所,仍然难以有效地管理甘肃镇,于是,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廷又将其治所西移至适中的甘州(今甘肃张掖),使其便于东西兼顾,并根据敌情,迅速作出反应。从此以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治所再未变更,说明选择甘州为其治所是适宜的。这样,甘州便成为明代甘肃镇的“总会之地”,是明代经略甘肃的大本营。
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上隶右军都督府,下辖十二卫和三个千户所,兹列表加以说明12:
设立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和卫所等军事机构管理河西,是明朝的独创。明臣马文升说:“甘、凉地方,诚为西北之重地也。汉、唐之末,终不能守,而赵宋未能得。至我朝复入职方,设立都司,屯聚重兵”13。在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基础之上,明廷又不断地增设巡抚、总兵官、镇守太监等官职和连续地派遣重臣巡视甘肃或专督兵马,建立了一套“文经武纬,杜渐防危,提纲振目”的完备的制度14。现将甘肃镇所设职官及其职守列表说明如下15: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甘肃镇各类职官共同职责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操练军马;二是修筑防御工事,包括墩台、城池和关堡;三是安抚番夷;四是防御北元,并截杀入寇之敌。这四个方面将练兵、防御、安抚、围剿包容于一体,表明明朝统治者在护卫其边疆方面所具有的严密性、实用性和创新意识,为明以前诸中原王朝所不及。正如明臣陈洪谟所言:“自古据有河西,修饬武备,羁縻羌戎之法,惟本朝最为精密”16。
内部防御体系
由于河西地区地形复杂、土旷人稀和大部分卫所分布在长城一线,因而,在建制设官防守的同时,还必须因地制宜,建立有效的防御工事,以弥补军事力量的不足。明廷在河西的防御体系主要是由墩堡、驿站和边墙三部分组成的。
(一)墩堡。
甘肃镇原额兵员不足10万,其中大部分兵力必须布置在甘州、肃州、凉州、镇番、西宁等军事要地。为了解决有限的兵力和处处设防之间的矛盾,修筑便于防守的工事势在必行。正由于此,修治城池墩堡才成为甘肃镇大小官员的主要职责之一。
总的说来,甘肃镇的防守是被动的。北元势力常常避实击虚,出没无常。当明军得知追杀时,他们则掉头逃逸,饱掠而去。为了保护甘肃镇军民的生命财产,明朝在甘肃镇建立了墩堡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甘肃镇军民的自我防卫能力,做到“家自为守”和“人自为战”,在自我防御的同时,又能保持正常的耕牧活动。墩堡分为两类,一为兵墩,二为田墩。兵墩多设在交通便利之地,而田墩通常置于偏僻的乡间。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朝规定:在五、六屯或四、五屯内,选择的而便利之地修筑一大堡,堡墙高七八尺或一二丈不等,堡墙四面开八门以供军民出入;近屯辎重粮草都集中于大堡之内17。每一大堡设堡长一人,屯堡一人;小堡只设屯长一人。大堡设有守备、操守、防守等官,小堡则设防御掌堡官或总旗。他们平时“守护城池,有警则收敛人畜”。凡“农务已毕,或有警收敛,则皆归墩之内”18。《五凉全志·地理志》载:“镇番为凉州门户,四通夷巢,无山险可恃。明时套夷,不时窃犯,故设重兵弹压。……而蔡旗、重兴、黑山、青松、红沙等堡,俱有防守官兵,周围棋布”19。在乡间的田墩,或“二三十数家,或四五十数家,令共筑一墩,每墩设总甲一人”。大小墩堡集传递信息和自我防御于一体,一有警报,“大城四路各发柴烽信炮传示各乡,各乡即敛人畜屯聚本墩,以谋防卫”20。此外,一些殷富人家将自己的住宅增高加固,使其时时身居安全之地。据《镇番县志》载:“前明边境不宁,殷实之户,高广墙垣,以备夷虏”。这样,大小不等的墩堡在河西地区星罗棋布,其与寨、营、隘口、墙壕、关等防御工事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内部防御网络。明人张雨在《边政考》一书中对此予以详细记载,兹列表说明如下: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各类防御工事中,墩、堡两类占据主要地位,是最重要的防御工事,其积极作用是应当肯定的。据《重修肃州新志》载:墩堡使屯军“无事则耕,有事则战。贼寡则本堡之兵,贼多则近堡合力,各大城兵马相机应援。大则可以斩获成功,次则亦可夺获抢掠,不至损失”21。《五凉全志》亦载:“营堡之役,重保障也。无事则简恤士卒,有事则授兵登陴,右番左彝,俯首息啄,斯编氓安堵,并受其福矣”22。
(二)边墙。
边墙即后来所谓的“长城”。在甘肃镇的15卫所中,从西至东的边防一线中分布着肃州卫、镇夷所、高台所、甘州5卫、山丹卫、永昌卫、镇番卫、凉州卫、古浪所、庄浪卫等14卫所。也就是说,除西宁卫外,其余诸卫所直接承受着外部敌对势力特别是北元势力的巨大冲击。相对于墩堡,边墙的修筑要晚一些。在“土木堡之变”后,明朝统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北部边防的防御能力问题。如何加强对蒙古贵族的防卫能力,再次成为君臣关注的焦点,于是,修筑边墙即“万里长城”日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弘治七年(1494年),经略哈密的兵部右侍郎张海提出:“甘肃东、中、西三路,延袤二千余里,四当敌冲,盗贼出没无时,若不因地制利,务为悠久之图,恐盗贼滋蔓,为祸不可胜言。臣按诸路或当增筑墩墙,或当修理壕堑,动有数十百里”,并要求敕谕甘肃守臣“督官于农闲之时,渐次修理边防,或地有沙石者,用古植木立栅之法,或水路不通者,用他边窖水之法,使营垒相望,哨守相闻,靖虏安边计得矣”23。此议后被采纳。如嘉靖时甘肃巡抚杨博“以暇修筑肃州榆树泉及甘州平川境外大芦泉诸墩台”24。修筑边墙的具体方法是:凡边墙之当修者,“分别险夷,酌量缓急,计画丈尺,以定其难易先后之序。一切工程皆坐派操守及轮借驿递夫而分用之”25。修筑边墙的费用由朝廷承担,如万历初年,为了用砖修筑肃州、凉州、镇番、庄浪等地的边墙,就一次性地从国库存中拨银1.79万余两26。经过嘉靖、隆庆、万历三朝的集中修筑,甘肃镇的边墙基本告成。据《明会典》载:到万历前期,甘肃镇“现存城垣堡寨四百九十五座,关隘一百四处”27。
边墙是由墙和临边堡、墩、寨、关等防御工事构成的一道防御线。甘肃镇边墙的修筑,使西起嘉峪关、东至庄浪卫连成一线,在很大程度上使蒙古贵族“扼于墙堑,散漫不得出”28,河西军民的生命财产和正常生活因此有了更进一步的保障。隆庆年间,巡抚庞尚鹏说:“臣巡历所至,亲得诸见闻,如庄浪之岔口、甘肃之古长城等处,近经修筑,功已垂成,土人争引水利,垦田其间,早出暮归,不闻有驱掠之忧”29。
边墙的修筑,与墩堡形成了遥相呼应的互为一体的防御格局,有效地抵御着敌对势力对河西地区的蹂躏,大大地减少了河西的边患。如果说边墙是甘肃镇的第一道防线的话,那么分布各地的墩堡则是第二道防线。庞尚鹏说:“边墙艰隔,则动有牵制,岂能长驱突入内地乎?即欲溃墙而逞其势,亦非一蹴之所能及也。烽堠之先传,耕牧之保收,将士之邀击,皆可以早见而豫待之矣”30。
当然,边墙的防御功效是有限的。有明一代,蒙古贵族时常溃决边墙南下,“纵横饱掠无所息”。对此,清朝康熙皇帝曾有一番颇有见地的评论,他说:“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能恃险阻。……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31。但是,如果无视明朝与北元的敌对关系,一味地否定明代长城在特定环境下所具有的独特的防御功能,则是偏颇的。
(三)驿站。
甘肃镇驿站的分布走向基本上与边墙平行。换言之,边墙是驿站的保护伞。
在明代,驿递仍然是交通运输与信息传播的主要手段。驿递在京师称会同馆,在外称水马驿和递运所。在甘肃镇,只有马驿。马驿的交通工具是马、骡、驴所牵引的车辆,并配有人数不等的甲军。现以甘州5卫所领的6个驿站和5个递运所的情况列表予以说明32:
从庄浪至嘉峪关的狭长地带中,相隔四五十里的驿递将甘肃镇的众多卫所紧密地连结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强化了各卫所之间的联系。兹将庄浪至嘉峪关驿站分布情况列表说明如下33:
此外,从武胜驿到大通河驿、水沟驿,将庄浪卫与西宁卫联结起来;从大通山口驿、红城子驿到苦水湾驿,将庄浪卫与兰州连接一起,陕西布政司便成为甘州镇的大后方。
甘肃镇驿站的另一个主要功能是扮演明朝与西域各国通贡贸易的枢纽角色,送往迎来各国贡使。甘肃镇境内布列的驿站是明代对外交往中极为重要的交通干线之一,是西域各国贡使通往北京朝贡的法定路线。贡使一入嘉峪关,甘肃守臣按照朝廷的有关规定审查后,将其中一小部分贡使送往北京,并免费提供最为便利的交通工具及饮食起居服务。法人阿里·玛扎海里在其所著《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中说:“对于那些拥有车辆的馆驿,那里则根据行车的多少而提供2——3辆车,那里还根据需要而向他们提供多达10辆的车子。一旦当装满他们的车子之后,苦力们踊跃地一程一程地向前拉”34。为了送往迎来,甘肃镇军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史载:对于“慕利往来”、“贡无虚月”的贡使,沿线“军民递送,一里不下三四十人,俟候于官,累月经时,妨废农务,莫此为甚。比其使回,悉以所得贸易货物以归,缘路有司出车载运,多者至百余辆。男丁不足,役及妇女”35。
外部拱卫体系
为了确保甘肃镇的外部安全和丝绸之路的畅通,明朝也非常注重营建甘肃镇的外部拱卫体系。其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设置“关西七卫”,作为甘肃镇的外部屏障;二是推行茶马互市,以堵塞“戎狄私通之路”;三是保持与西域的通贡贸易,以加强彼此的经济联系。
关西七卫
在嘉峪关以西、哈密以东,包括青海湖、柴达木盆地在内的广大地区,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先后设置安定、阿端、曲先、赤斤、罕东、沙州和哈密等七卫。其中赤斤卫和沙州卫在今甘肃境内,安定、阿端、曲先和罕东四卫在今青海境内,哈密卫在今新疆境内。因为七卫地处嘉峪关以西,故称“关西七卫”。它们“内附甘肃,外捍达贼”,是甘肃镇的“屏藩”。明代甘肃守臣说:“我朝创设哈密、赤斤、罕东诸卫,授官赐敕,犬牙相制,不惟断匈奴右臂,亦以壮西北藩篱”36。
关西七卫犹如甘肃镇西部的“长城”,与甘肃镇互为表里,宛如唇齿。唇亡齿寒。七卫不守,甘肃则不安。为了巩固七卫与甘肃镇的这一特殊关系,确保西北边疆的安宁,明王朝对于七卫的经营也是非常关注的。魏焕在《皇明九边考》中言:“祖宗朝,嘉峪关外设立赤斤、罕东、哈密三卫,事例于该镇抚夷官内选差前去近边谕以朝廷恩威、军门杀伐利害,令其各安生理,如果革心向化,听我招致,就便安插,设为卫所,许其以时通贡,量加赏赍,以结其心。仍择其雄杰一二人授以职事,立为头目,使今钤束部落,遇有紧急声息,量调人马为我策应,有功一体犒赏”37。弘治年间,孝宗曾敕谕甘肃守臣,要求他们“整兵操练,遇有可乘之机,量调番、汉官兵征剿,仍谕罕东、赤斤并野乜克力诸番,以俟调遣,不可轻率贻侮,庶得安攘之道”38。总的说来,在弘治以前,七卫能够遵行明朝“征调、朝贡、保塞之令”,出现了“番夷效顺,西陲晏然”的局面。陈洪谟说:甘肃守臣“相继抚驭,诸夷一遵旧规,不敢坐视启衅。所以百五十年来,西陲晏然无事”39。
随着时间的推移,七卫日遭残破,纷纷内迁至甘肃境内。特别是在土鲁番吞并哈密和不断扰边的情形下,是放弃哈密等卫以闭关绝贡,还是兴夏哈密以维持旧有格局,便成为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争论的焦点。面对土鲁番的日益强大和由此导致的西域政治格局的巨大变化,在嘉靖前朝摒弃了兴夏哈密的论调,重新调整了西域政策,明廷与土鲁番建立了正常的通贡贸易关系,使“西域复定”。从此,“番酋许通贡,而哈密城印及忠顺王存亡置不复问,河西稍获休息。”直至万历年间,“犹入贡不绝”40。
茶马互市
如前所述,甘肃镇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设法避免因蒙古贵族与藏族贵族联合所造成的对明朝国防安全的严重威胁。很明显,单纯地用武力来实现这一目的是很难持久有效的,也是不可能的。为此,明廷针对“番人吃肉,无茶则死”的特点,极力推行茶马互市,使中国古代的茶马互市活动达到了鼎盛时期。正如《明史》所言:“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之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41。
明代茶马互市政策是其国防政策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具有鲜明的政治和军事意义。明臣王廷相说:“茶之物,西戎吐蕃,古今皆仰给之,以其腥肉之食,非茶不消;青稞之热,非茶不解,故不能不赖于此。是则山林草木之叶,而关系国家政理之大”42。明臣刘良卿也说:以茶易马,“虽以供边军征战之用,实系番夷归向之心”43。换言之,以茶易马,在于“固蕃人心,且以强中国44。只有“蕃夷效顺,西陲晏然45,才能确保分化蒙、藏贵族联合进犯明朝边地政策的有效执行。也正是出于这一目的,茶叶由国家专卖,严禁各种形式的私茶越境贩卖。也就是说,茶马互市是一种政府行为,具体事宜由明廷专设的茶马司负责。茶马司大多都建立在利于交往的边地交通要道。洪武五年(1372年),明朝首先建立了秦州茶马司。洪武七年(1374年),又设立了河州茶马司。洪武三十年(1397年),因秦州茶马司不便于互市,遂将其迁至西宁,并改名为西宁茶马司。永乐年间,又在甘州等地设置茶马司。茶马司的改置,是明朝不断控制互市活动的集中反映。一方面互市使藏族民众因此归向明廷,与明廷保持着友好的交往;另一方面,也使明朝获得了大批用于国防的战马,用来装备军队,增强其战斗力。《明英宗实录》载:“西番来茶马司以马易茶,朝廷得马甚众”46。朝廷所得之马,大都“供边军征战之用”。正德时期的内阁大学士杨廷和认为:“我国家边守之务,西北为重,而陕居其半。三边之用,兵马为急,而马居其半。陕之马,或取之监牧,或取之互市,而互市之利居其半”47。推行茶马互市,使明朝一举两得。终明之世,它一直是明朝与藏族民众友好交往的纽带。
到了隆庆、万历年间,随着明朝与蒙古族关系的较大改善,将蒙古族正式纳入茶马互市之中,便成为可能。明臣张居正在万历二年(1574年)给甘肃巡抚侯掖川的信中说:“窃以为此地见与番人为市,何独不可与虏为市?前任廖君(指廖逢节——引者注)执泥而不达于事变,其言不可为市,不过推事避患耳,非能为国家忠虑者也”48。在开市之后,张居正一再要求侯掖川用心经营市场,尽量方便互市双方。他说:甘肃开市,“务令事久,边境获安而已。市场似宜稍西,去西宁太远,则启宾兔(俺答之子——引者注)垄断之心;去我边太远,则迂边民交易之路。春市虏马瘦弱,强为之市,终不便也”49。当茶马互市成为明朝与甘肃镇周边各族民众贸易形式之后,便标志着明代西北边疆的日益巩固。
通贡贸易的窗口
除关西七卫外,西域地区分布着52个大小政权50,为了与其修好关系,明朝便以朝贡贸易的形式确保彼此间的交往。因为明朝统治者不会把自己与偏处一隅的宋王朝相提并论,故营造一种“万国来朝”的盛况便成为明朝统治者最大的政治愿望,他们试图以此来孤立北元,确立其在亚洲乃至世界的强国地位。
甘肃镇是西域诸国贡使的必经之路,是明朝通好西域的窗口和纽带。甘肃镇守臣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查验、管理和接待贡使,尽可能地体现朝廷“怀柔远人”的政策。朱元璋曾对别失八里贡使说:“朕继位以来,西方诸商来我中国互市者,边将未尝阻绝,朕复敕吏民善遇之,由是商人获利,疆场无扰,是我中国大有惠于尔国也”51。永乐十一年(1414年),别失八里贡使“将至甘肃,(成祖)命所司宴劳,且敕总兵官李彬善通之”52。阿里·玛扎海里也说:“当商队到达甘州时,中国的运输机构将亲自负责把准备向天子进贡的物品运给他,把使节以及享有特权的商人及其‘贡品’(他们的商品)直接运往北京。至于人数众多的‘使团侍从’(鄂本笃即为其中之一)及其驮兽,则必须在甘州停留一年左右,作为供养他们的中国政府的客人。唯有一定级别的‘侍从’才允许径直前往宫廷。在百名‘侍从’中,仅有10名获许偕其主要亲莅北京。……因此,使节‘侍从’中的另外90%的人要滞留在明王朝的门户甘州,在那里从事广泛的商业贸易。这样既有利于‘西方人’,也有益于明王朝的臣民”53。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使臣久住甘肃而不回。为此,明廷要求甘肃守臣将滞留的贡使及时遣返,以维护朝廷的信誉和确保与西域诸国正常的贸易关系。如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甘肃守臣奉朱元璋之命,遣归撒马儿罕使臣1200余人54。又如天顺六年(1462年),哈密忠顺王母驽温答失里遣使上疏英宗说:“前后所遣使臣往往于甘州延住,或三年,或五年者有之,乞行催督回还。”英宗即刻下令,要求甘肃守臣将滞留的哈密贡使遣送出境55。只有如此,才能确保通贡贸易的依期进行。
总之,有明一代,甘肃镇在明朝的国防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和突出的地位,故明王朝对其予以异乎寻常的关注和积极的经营,使甘肃镇具有全方位的防御体系。尽管战争和兵灾时时笼罩着甘肃镇,甘肃镇仍常保持和平与安宁。在河西边地保持相对稳定的局面下,明代西北地区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边界和驿站沿线的贸易异常活跃。同时,甘肃镇也是明代各民族相互交往和友好相处的主要场所之一。对于归附的西域部族,明廷大都将其安置在甘肃,并为他们无偿地提供诸如钞、布、粮食、锅、房屋等生活资料和土地、耕牛、种子、农具等生产资料,使他们能够“安生乐业”,“安分守法”,与当地居民“并耕而食”,促进了各民族间的融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8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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