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总工会成立于1950年,是中共
甘肃省委和
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下的甘肃省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根据2013年工会统计年报,全省共有职工370.31万人,会员358.67万人。截止2013年9月底,共有地市级地方工会14个,省级产业工会11个,省级系统工会23个,省直机关工会1个,县级地方工会89个,乡镇、街道总工会及其他乡镇、街道级工会1116个;有基层工会组织35123个,涵盖独立法人单位79143个,有企业工会19455个,涵盖单位43978个,会员220.25万人。有专职工会干部9009人,兼职工会工作人员121699人,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56人。
甘肃省总工会现有正、副主席9人(其中兼职副主席3人),纪检组长1人,经审会主任1人,副巡视员2人,主席由
李慧同志担任。省总工会机关现有11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教部、民管部、法律保障部、经济技术部、财务部、女职工部、经审办、机关党委和理论政策研究室。下属单位包括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省教科文卫工会、省经贸工会和省科技站;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法律援助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学校、职工对外交流中心、职工电教中心、清水工人温泉疗养院、甘肃工人报社;3个直属企业,分别是职工旅行社、职工大厦、敦煌飞天宾馆。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
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当代工运事业调查研究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呼声和要求,就有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改革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或方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四)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吴凤莲: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