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是形声字,篆文从瓦,次声。“瓦”为古代陶器的总称,故“瓦”作形旁表意。隶变后楷书写作“瓷”。异体作“甆”,从兹声。“瓷”的本义是瓷器。初泛指颜色白而质地坚硬的陶器,后专指以高岭土为原料烧制而成的瓷器。如汉·邹阳《酒赋》:“醪醴既成,绿瓷既启。”引申为眼珠不动。如梁斌《
红旗谱》:“严志和弯下腰,瓷着眼珠盯着地上老半天。”
《
唐韵》疾资切。《
集韵》《
韵会》《正韵》才资切,并音慈。《说文》:瓦器也。《类篇》:陶器坚致者。潘岳《
笙赋》:倾缥瓷以酌醽醁。《集韵》或作𦈱。俗作甆、𤮀。
“次”略扁,“瓦”略长,上下宽度大致相当。“次”,“冫”的提笔从横中线起笔;’“欠”第一笔撇居竖中线左侧,起笔略高,撇、捺分写在竖中线左右,撇短捺长。“瓦”,横在横中线偏左,“𠄌”向左下斜行,“⺄”的竖段在竖中线,钩尖与“欠”捺脚收笔点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