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敌军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从政治上动摇敌人军心,破坏敌军战斗力的策略和
手段。主要内容是:配合军事打击,开展政治攻势,实行宽待俘虏政策,争取敌军官兵放下
武器、投诚、
起义,脱离反动营垒。
瓦解敌军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策略思想在对敌作战中的运用和体现。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胜利不但是依靠我军的作战,而且依靠敌军的瓦解。”(《
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79页)中国人民解放军所进行的战争,是正义的、革命的战争,在政治上占有绝对优势。而敌方所进行的战争,则是非正义的、反动的,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和敌军内部官兵的抵制和反对,加之敌军下层官兵与统治集团存在着根本利益的冲突和不可克服的矛盾,因此有被瓦解的客观可能性。人民解放军实行瓦解敌军原则和宽待俘虏政策,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政治胸怀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对敌军下层官兵有巨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瓦解敌军的工作内容主要是:①研究敌军情况。掌握敌方政治动向、官兵思想政治情况、军政素质、作战能力、官兵关系、民族矛盾、物质待遇、生活疾苦、欺骗宣传内容、心战破坏活动、社会动态和历史、文化传统及习俗等,分析敌方的各种缺口、矛盾和争斗,为适时而正确地制定与实行瓦解敌军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提供依据。②开展政治攻势,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配合军事打击,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手段,采取阵地喊话,散发宣传品,书写标语口号,发动敌军官兵家属和亲友劝降,组织俘虏现身说法等手段,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原则立场和人民军队作战的正义性、法理性,揭露敌人的反动本质、罪行和欺骗宣传,消除敌对情绪,促其政治觉醒。③进行组织上的分化和策反工作。即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积极而稳妥地争取和策动敌军官兵哗变、投诚或起义。④贯彻执行宽待俘虏的政策,对俘虏进行政策教育和心理感化。对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的敌军官兵,不论其民族、宗教信仰、政治态度,一律不打骂、不侮辱、不虐待、不杀害、不没收私人财物,尊重其人格,给予宽待。对伤、病的俘虏给予治疗。开展瓦解敌军工作,要求把握敌军的特点及其内部发展变化的规律,根据国内战争和反侵略战争、本国敌军和异国敌军、内线作战和外线作战,以及在战争进程中不同阶段双方力量消长等特点,规定工作方针和具体任务。实行军事打击与政治争取相结合,利用军事打击的威力,扩大政治瓦解的效果。抓住敌军内部的对立与矛盾,采取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方针,实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把秘密的组织工作与公开的政治攻势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和技巧,讲究实效,防止过急和形式主义。建立健全敌军工作机构,选用忠诚、果敢、机智的敌军工作人员,并发动全军官兵、各界群众、国际友人和敌方觉醒官兵协力工作。教育部队把对敌人的仇恨和执行宽待俘虏政策二者区别开来,在战斗中要英勇杀敌,但对俘虏则要尊重其人格,教育争取他们站到正义方面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创建初期,就重视开展瓦解敌军的工作。1928年11月,毛泽东在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对敌军的宣传,最有效的方法是释放俘虏和医治伤兵。”(《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7页)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强调对敌军开展宣传工作,规定了宽待俘虏的政策。1930年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把瓦解敌军规定为政治工作的一项任务。中国工农红军运用标语绘画、传单文告、火线喊话、阵地联欢等方式,宣传土地革命的主张,号召国民党士兵携枪逃跑,回家分田,举行暴动,参加红军。对俘虏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去留自愿,愿回家的发给路费;对起义、投诚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敌军官兵家属不歧视,分给田地。在军事打击和政治争取下,大批国民党官兵携枪逃跑、缴械投降或投诚起义,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0月,毛泽东指出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是军队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八路军、新四军执行团结友军,争取伪军,孤立和打击日军的方针,对日军坚持把发动战争的日本军国主义者同日军的一般官兵区别开来,把顽固抵抗的日军官兵同放下武器的俘虏区别开来,揭露日本侵略者的反动本质和侵略军的内部矛盾,加深其官兵厌战、怠战、反战情绪与思乡情绪,促使其觉悟,达到削弱日军战斗力之目的。投诚和被俘虏过来的日军人员先后成立了在华日本人反战同盟、日本士兵觉醒联盟、日本人民解放联盟等组织,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向日军展开宣传争取工作,在日军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伪军执行争取同情分子,控制两面派,打击坚决作恶分子的方针。号召他们不当汉奸,不做民族败类,促其反正,或配合八路军、新四军里应外合消灭日军。抗战八年共争取18.36万伪军官兵投诚或反正。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开展大规模的瓦解敌军工作,并创造了改造投诚、起义部队的新经验。人民解放军动员各种舆论力量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运动,声讨国民党反动派挑动内战的罪行,同时派遣干部打入国民党军队,从组织上进行瓦解工作。1945年10月,经过策动,向解放区发动进攻的国民党军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兼新编第8军军长高树勋率新8军等部1万余人在邯郸内战前线起义。为了进一步加强分化、瓦解国民党军队和争取国民党军队起义的工作,中共中央指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各个战场开展高树勋运动。1947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表宣言,公布对国民党军政人员采取“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1948年1月,人民解放军召开全军敌军工作会议,刘少奇作《关于目前形势及处理俘虏问题的报告》,根据新的形势,提出敌军工作的根本方针、政策和办法。在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中,人民解放军配合军事打击,对国民党军开展强大政治攻势,争取大批国民党军队接受和平改编,加速了解放战争的胜利。解放战争时期,争取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和接受和平改编共60多起,计153个整师、177.3万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瓦解敌军原则在人民解放军反对侵略、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的斗争中,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化条件下,由于现代科学技术在军事上的应用,战争的规模和样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人民解放军进行战争的正义性质和人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绝不会改变,仍然必须坚持瓦解敌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