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青皮冬瓜
海南省琼海市特产
琼海青皮冬瓜,海南省琼海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琼海青皮冬瓜长圆柱状,瓜型顺直均匀,单瓜重15-25千克,果长70-80厘米,果径15-20厘米,果肉厚5.5-7厘米、白色,表皮色彩墨绿色、光亮,果肉紧密充实,耐储运,瓜瓤较小,整果食用率达到85-90%,稚嫩滑软,食用品质佳。
内在品质指标
琼海青皮冬瓜含有蛋白质0.32-0.39%,水分94.11-96.11%,脂肪0.09-0.12克/100克,膳食纤维0.97-1.31%,抗坏血酸16.58-22.43毫克/100克。
产地环境
琼海市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光、水、湿、热条件优越,全年无霜冻,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在24.3℃,年平均日照2036.6小时,平均降水量2127毫米。适宜种植琼海青皮冬瓜。
琼海青皮冬瓜播种期气温在24.0-25.9℃;生长期间最低温度在1月份,平均气温18.5℃;瓜果生长期(2-3月)的气温在21.8-24.0℃,温度适宜,便于生长。
琼海市境内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境内主要水系有3条:九曲江、万泉河、新园水。琼海青皮冬瓜农业灌水水源周边无工业生产,无污染,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要求。
历史渊源
2004年底,琼海市推行青皮冬瓜标准化生产。
2008年10月,琼海青皮冬瓜通过标准化生产国家验收。
2010年,琼海青皮冬瓜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生产情况
2008年,琼海市青皮冬瓜的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
2012年冬至2013年春,琼海市共种植琼海青皮冬瓜2.3万亩。
产品荣誉
202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琼海青皮冬瓜”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琼海青皮冬瓜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琼海市全境,包括:长坡镇潭门镇嘉积镇大路镇塔洋镇万泉镇博鳌镇中原镇阳江镇会山镇龙江镇石壁镇12个镇204个行政村和彬村山华侨农场
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20-01-3011。
特定生产方式
琼海青皮冬瓜种植应选择在土层深厚、有机质丰富、地力较高、pH值6-6.5的沙壤至重土壤,排灌方便的水旱田种植。
琼海青皮冬瓜种植选用高产抗病的优良冬瓜品种:墨地龙、黑金刚和桂蔬系列等。种子质量要求应符合《瓜菜作物种子第1部分:瓜类》(GB/T16715.1)中常规二级以上标准要求。且种子要过休眠期。
育苗
播种时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每亩用种50-75克,采用穴盘育苗,亩选用50孔塑料软盘15片。浸种前先晒种2小时,后用55℃温水浸种20分钟,边浸边搅拌,冷却后用50%多菌灵600倍液浸种15分钟,捞起洗净,再用清水浸种8-10小时,再捞出放在30℃左右的环境中催芽。种子露白后移至采用薄膜小拱棚育苗,育苗至瓜苗2片真叶完全展开时(播后约20天)便可移栽。
整地
做到二犁三耙,把地整平整细。然后按3米(双行植)起高畦,畦沟宽30厘米。起畦后在距畦边30厘米的两边各开一条深20厘米,宽30厘米施肥沟。
灌溉
施肥沟沟上安装两条滴管,最后用宽1.2-1.5米的银灰色或黑色地膜覆盖瓜畦上,盖时从畦边往中间盖,中间留30厘米的工作道。有条件下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实行水肥同灌。
施肥
(1)施基肥:每亩施腐熟优质农家肥1000千克或生物菌肥200千克,饼肥50千克、钙镁磷肥50千克,三元复合肥50千克、尿素5千克。
(2)追肥:瓜苗长出4-5片真叶时,每亩施用10-20%人粪尿或尿素5千克,兑水淋施;定瓜后连续追肥3次。第一次亩施三元复合肥20千克加硫酸钾10千克;第二次施三元复合肥15千克、加硫酸钾5千克,第三次施三元复合肥15千克。还应看瓜苗长势,结合病虫害防治喷施叶面肥。
田间管理
8片叶前采取干湿灌溉控水蹲苗,促进根系深扎;抽蔓期:保持土壤湿润,促进瓜蔓伸长;座瓜期灌水促瓜,一般5-7天灌一次,灌水浸畦三分之一便可,让其自然落干;成熟前减少灌水,摘瓜前一个星期停止灌水。
搭人字形瓜架,增加受光率与通风透气用木条或竹条跨畦搭人字形架,每株插木(竹)条一支,在两木(竹)条交叉处绑一横条,将瓜架联成整体。搭人字形架,由于瓜架高增加工作难度,但由于植株受光好、光合作用强,加上通风透气,病虫害减少,瓜果品质优。
人工授粉
提高坐果率在雌花开放阶段,每天早上6-8时,人工摘取刚完全开放的雄花,除去花瓣,将花药上的花粉轻轻粘到刚完全开放的雌花柱头上,也可用毛笔将花粉传到雌花柱头上。
以一株留一瓜进行定瓜与吊瓜每株只留一个瓜,当幼瓜长到0.3-0.4千克时,在24-28节中部选留瓜形圆正且直.上下大小均匀,扁宽而平,顶端圆钝,全身密被茸毛有光泽的幼瓜,其余的全部摘除;定瓜后当幼瓜长到2-3千克时,用尼龙绳套住瓜柄并绑在支架上。
专用标识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严格来自登记确定的地域保护范围;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同意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琼海青皮冬瓜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等;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琼海青皮冬瓜产品.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9 13:56
目录
概述
产品特点
产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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