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是海南省琼海市的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办公地址在海南省
琼海市。
历史沿革
1950年5月,琼东、乐会县人民政府接管政权。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1957年称办公室)、财政科(1959年称财政局)、税务局、粮食科(1953年称粮食局)、文教科(1959年称文教卫生局、1961年称文教局、1963年称教育局)、民政科(1959年称民政局)、邮电局、法院、公安局、政府二科(1952年改财经委员会、1960年改称财贸委员会,划归县委编制)。
1951年,设侨务科(1960年称侨务局,1973年称统战侨务局,1979年称侨务办公室)、农林科(1953年称农建科,1954年称农业科、1956年称农业局)、供销合作总社。1952年,设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1958年撤销,1986年称老区办公室)、人事科(1981年称人事局)。1953年,设劳动科(1958年称劳动局)、工商科(1962年称市场管理委员会、1963年称工商管理局)、卫生科(1959年称文教卫生局,1961年称卫生局)。1954年设,监察室(1956年称监察委员会、1958年划归县委编制、1987年复设监察局)、手工业科(1961年称手工业管理局)、计划科(1955年称计划委员会)、统计科(1960年称统计局)、水利科(1959年称水利电力局)。1955年,设物价科(1960年称物价局)、检察院。
1956年,分别更名为琼东、乐会县人民委员会。设交通科(1959年称交通局)、商业局、林业局、热带作物局(1958年称热带作物部、1959年称农垦局、1962年称外贸基地局、1964年称五料作物局)、水产局(1958年称水产部、1959年复称水产局)。1958年11月,琼、乐、万三县并为琼海县。次年析出万宁县。1959年,设工交办公室(1961年称经济委员会)。
1960年,设交通运输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63年称农林水办公室、1984年称农业委员会)、物资局。同年设畜牧局。1961年,设工业局、农机局。1963年设文化局。1967年1月,县人委各机构因“文革”冲击而瘫痪,由军事管制委员会代行政府职权。1968年4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合一体制,原县人委办事机构为县革委会4大组所取代。撤销4大组后,原办事机构逐步恢复。
1972年,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84年称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建局(1983年改为建设委员会)。1973年,设知青办公室(1981年并入劳动局),工交办公室(原经济委员会,1979年复称经委)、财贸办公室(原财贸委员会)、科教办公室(1979年称文教办公室,1984年撤销)、科技局(1979年称科学技术委员会)。1975年,设外事办公室(1976年称外事科,1989年复原称)。1976年,改手工业局为二轻局。1978年,设社队企业管理局(1986年称乡镇企业办公室)。1979年,设三防办公室。
1980年7月,撤销县革委会,复称县人民政府。同年,设医药公司、档案局。1984年,设环保局、审计局。1985年,设县志办公室。1986年,设国土局。至1990年,琼海县人民政府计有办公室、人事局、编委会、县志办、监察局、档案局、侨务办、外事办、口岸办、旅游公司、计委、计生委、审计局、经济合作局、统计局、劳动局、物价局、经委、经贸办、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建委、环境资源局、国土局、农委、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水产局、热作局、科委、乡镇企业办、计量局、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公证处、法院、检察院、民政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卫生局、体委、交通局、三防办、扶贫办、农机总公司、二轻总公司、石油公司。
1991年,琼海县政府设有工作机构44个,分别为:政府办公室、人事局、劳动局、编委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合作局、经济委员会、交通局、经济贸易办公室、农业委员会、农业局、建设委员会、国土局、环境资源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广播电视局、卫生局、物价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标准计量管理局、监察局、安全局、商业局、供销联社、粮食局、口岸管理办公室、林业局、热作局、水产局、水电局、三防办公室。1992年撤县设市后,政府工作机构较原先不变。
1995年,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施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原有40个,改革后设置23个,精简43%。财政税务局挂地方税务局牌子,民族事务办公室、口岸办公室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靠人事劳动局,技术监督办公室归工业局管理,统计办公室、物价办公室、经济合作办公室归计划局管理。1997年,按“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方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共设立党政机构30个,比原有机构减少26个,全市党政机关共有116人过渡为党的工作者,368名工作人员顺利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2002年,顺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撤并工作,政府工作机构和编制分别精简28%和30%,乡镇缩减42.8%。2009年,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设置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4个,其中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司法局与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办公室内设信访局,挂法制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物价局,挂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挂科技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规划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交通运输局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副市长:
潘艳红、
陈辉、曾广宇、
张庆华、
张笑寒、
李熙、
符展、吕先亮
政府机构
城市概况
琼海市位于海南省东部沿海,陆地面积171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530.8平方公里。现辖12个镇,204个村(居)委会,一个专属经济区(华侨农场),常住人口51.08万,旅居世界28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55万人
办公地址
琼海市人民政府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