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兰修好条约
1855年琉球国与法兰西帝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琉兰修好条约》是琉球国与法兰西帝国于1855年11月24日(清朝咸丰五年九月廿七)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基本信息
《琉兰修好条约》1855年11月6日(咸丰5年9月27日),法国NicolasFrançoisGuerlain率三只法国军舰至那霸港,要求与琉球国签订条约。翌日双方达成协议。11月16日,琉方要求修正条约案,被法方拒绝。11月22日,琉球再次要求修正条约案,Guerlain部下士兵约40人用武力威胁琉方代表尚景保,强迫他同意接受原案。两天以后,Guerlain与尚景保正式签订条约并互换文件。
琉球王国:尚景保、马良才、翁德祐
法兰西帝国:NicolasFrançoisGuerlain
琉美修好条约》(琉米修好条约)为琉球王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代表于1854年7月11日(咸丰4年6月17日)在首里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正式名称为“亚米利加合众国琉球王国政府议定约”。琉球方面代表为尚宏勋、马良才,美国方面的代表为马休·佩里
主要内容
法国人自由贸易
提供法国船舶薪水
对法国船漂流民的救助并引渡
承认法国领事裁判
设置法国人居住地
详细信息
1853年5月26日(咸丰3年4月19日),马休·佩里初次率“萨斯凯哈那”号巡洋舰”等4只美国军舰进入那霸港,5月28日会见琉球国总理官摩文仁按司尚大模。6月6日访问首里城,要求会见尚泰王,遭摄政尚惇拒绝,但尚惇仍派总理官在首里城北殿会见了他。6月8日,尚泰王遣使向马休·佩里赠送礼物,次日,佩里留下“密西西比号巡洋舰”,率舰队前往小笠原群岛。6月18日归港。7月2日,因舰队供给不足,将“萨斯凯哈那号巡洋舰”留在那霸港,持美国总统亲笔书信,率4只军舰往日本浦贺,与江户幕府谈判。7月25日回到那霸港,得到琉球国方面的供给。在与琉球方面达成四项协议后,佩里于8月1日率舰队离开琉球前往香港。
1854年1月21日,佩里又率舰队来至那霸港,并再度访问首里城。2月7日,在得到琉球方面的供给后驶往日本江户。7月1日,佩里与日本江户幕府签订《神奈川条约》后返回琉球。7月7日与琉球交涉,要求签订条约。翌日开始谈判,美国就1853年达成的四项协议加以修正,要求琉球方面最迟于7月10日作出答复。7月10日,双方再度会谈,琉方承认美国提出的修正案有效。次日,美方代表马休·佩里与琉方代表尚宏勋正式签订条约并互换文件。
(第一条)自由贸易!
(第二条)提供美国船舶薪水
(第三条)对美国船漂流民的救助
(第四条)承认美国领事裁判权
(第五条)设置美国人墓地并保护
(第六条)琉球国水先案内相关规定
(第七条)提供美国船舶薪水相关费用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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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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