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行政区划。清初,该地为南荒围场的封禁地区。康熙五十三年(1714),设珲春协领,率八旗兵丁600名驻防,隶属宁古塔副都统。咸丰九年(1850),珲春协领加副都统衔。光绪年间,俄国不断窥伺珲春边境,朝鲜边民大批越境垦殖,吉林将军铭安请求加派官员镇守。光绪七年(1881),清廷旨准添设珲春副都统,旗务、民政兼理,管辖延边全境。八年(1882),铭安奏请添设珲春府,被清廷驳回。
宣统元年(1909),东三省总督锡良奏请,裁撤副都统,添设珲春厅,同年四月十五日(6月2日)旨准。同时添设吉林省东南路分巡兵备道,厅署衙门和道台衙门均驻珲春。首任抚民同知周维桢。1913年珲春厅改为珲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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