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或部队中依照规定职权直接领导管理和组织指挥一个班所属士兵进行战斗、
训练、执勤和工作的
士官(志愿兵)或义务兵,是现代军队中最基层组织“班”的负责人。
班长作为
班委会主要负责人,在班主任的领导和
团支部的指导下主持班级日常工作,带领和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班长是班级日常工作的
组织者、
管理者和协调者,是班主任的参谋和助手。班委会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尊重团支部在政治上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团支部在班团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加强班级团支部委员会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探索班长兼任
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
这种称呼,既有谦逊的含义(因为班长是一个很低的职务),又有传统文化中“
将将”(统帅各将,即管干部)的意味。
此称谓最早见于1949年3月13日
毛泽东主席在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结论的一部分——《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文中这样写道:“
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
党的委员会有一二十个人,像军队的一个班,书记好比是‘班长’。要把这个班带好,的确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