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就有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德国黑格尔在探讨可能性和现实的辩证关系时,提出了形式的或抽象的可能性与现实的可能性的区别。认为现实的可能性具有内容,它在自身中包含着成为现实的各种根据和条件,“这种可能,作为实在的现实的自在之有,本身是实在的可能,首先是富于内容的可能”(《逻辑学》)。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实的可能性,是由事物内部的主要内容、本质、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一种可能性。当为实现可能性所必需的各种条件的总和全部具备时,现实的可能性即转化为现实。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和斗争。因此,事物的发展往往具有两种相反的可能。既有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可能,也有旧事物暂时战胜新事物的可能。在新旧双方斗争中,最后胜利一定属于新事物。把握现实的可能性,能使我们行动的目的、计划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有利于我们所预定的任务变为现实。参见“可能性和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