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论是受到法国地理学派的可能论的影响而产生的。认为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之间存在互相作用的关系,以及地理学应当研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的观点,是人地关系论的一种学说。又称协调论。adjustment一词意为“协调”或“适应”,由英国地理学家P.M.罗士培于1930年首先创用。它既意味着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限制,也意味着人类社会对自然环境的利用和使用的可能性。
罗士培认为:
人文地理学是研究人地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研究控制问题,就是说从不同的侧面论述人类活动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人文地理学包括两个方向,一是人群对其周围自然环境的适应,二是居住在一定区域内的人群与其他地理区域之间的关系。
与罗士培同时代的
美国地理学家 H. H.巴罗斯,于1923年发表文章,把地理学称为“人类生态学”。他主张地理学应当致力于研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反应,分析人类的活动和分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适应论的观点,这种人类生态学的观点又称“生态调节论”。
19世纪末以来,人类学者在研究中也逐渐认识到人类
分布特性与
环境分布特性之间存在一定的协调关系。提出了与人类生态学近似的文化生态学的概念,其研究重点亦为人类社会如何协调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地理学和人类学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促进了适应论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和
人口的增长,使人类作用于自然环境的力量增强,而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也日益明显。为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人类生态学在70年代里重新兴起。
80年代开始,协调论由于主张
地理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协调自然环境与人类文化生活的关系,受到更为广泛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