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档案,是指中央和地方环境保护机构在环境管理、监测、科研、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象等的历史记录。分以下10类档案: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源调查与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自然保护,环境科学研究,工程建设,宣传教育,外事,设备仪器,综合。
环境保护监督,国家环境保护管理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排放污染物情况所实施的监督。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以保障人类生存条件,必须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与监督。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的方法主要有:(1)颁发排污许可证。审批建设项目,限制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均需获得环境保护机关批准并领取许可证后方可进行。(2)对排污单位进行监测检查。包括监测排污情况,现场检查排污设施,索取有关资料,以了解掌握排污的实际情况,督促排污单位按标准和规定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