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主义,广义指社会科学中任何强调在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环境因素的重要性的理论或意识形态,狭义指现代环境运动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将健康、和谐和自然环境的整体性置于人类关注的中心。1962年,R.卡森的《
寂静的春天》一书的问世标志着现代环境主义诞生。
环境主义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环境决定论和环境或然论。前者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和行为及国家的法律与政体起决定性作用,否认历史、传统、社会和经济等因素的作用;后者认为环境仅仅为人类行为提供了可能。生物演进理论和胚胎理论也可以依据它们对于环境的强调划分为两派,达尔文主义在较大的尺度上可以说是环境主义。几乎同时,一些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的理论中出现了环境主义的思想,如文化人类学家F.博厄斯、G.H.米德、R.H.罗维、A.L.克鲁伯,行为主义的代表W.B.沃森,实践哲学家J.杜威等。他们从各个方面论述环境对人和社会的作用与意义。这些理论探讨环境与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形成发展的关系,为后来的环境主义提供了理论背景。
20世纪前半期的A.利奥波德、G.平肖和J.缪尔等人是现代环境主义的先驱。他们反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对自然景观(大地)的破坏,呼吁保护有价值的自然地带,建立了大量的自然保护区和半保护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环境主义”一词已经获得特别的内涵,特指现代社会生活对乡村、城市、家居和工作环境的关心,或者更进一步,通过与环境相连的审美和宗教经验达到自我认同的需要。当工业化和城市化巨大的负面影响与对牧歌式的乡村生活的罗曼蒂克幻想之间出现不可弥补的鸿沟时,环境主义的出现也就具备了条件。
1962年,R.卡森的《
寂静的春天》一书问世,这一事件通常被认为是现代环境主义诞生的标志。这时面对的不仅是乡村篱笆的丧失,而且是全球毁灭的可能性,因此环境主义要求推行更为激进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生态规律的社会秩序与制度。在环境主义运动的推动下,许多工业国家设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制定了环境法,进行各种环境规划。当时学科研究中的各种理论纷纷转向研究环境问题,并一时间蔚然成风,如以H.M.恩岑斯贝格尔、A.施奈伯格和D.佩珀等人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以R.巴罗、O.乌尔里希、A.格茨和B.康芒纳等为代表的去工业化理论和反生产理论。这些理论论证资本主义、工业主义和生产主义等占据主流的意识形态对于环境的危害,以及与环境改善之间矛盾的不可调解性。
此外,还出现激进环境主义,挪威哲学家A.奈斯提出的深层生态学是其典型代表。深层生态学的出现是环境运动由改良向激进的一个转折,它起源于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又很快与其他反主流文化合流,并迅速成为激进环境运动的主导力量。作为一种激进的环境主义,深层生态学从一开始就以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姿态出现,态度十分鲜明,它试图通过否定人类中心主义来摆正人在自然界的位置。深层生态学尖锐地指出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基础上的环境保护主义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以承认自然界中每个个体的内在价值以及生态关系的第一优先为前提,才能论及其他。
激进环境主义的政治哲学称为生态主义。生态主义者还把生态比拟到人类社会中,或者借此比拟社会关系,认为现有的社会秩序是反生态的,而好的生活的政治意识形态一定在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方面不同于现在的政治意识形态。生态主义者常常会采取激进的方式来对抗现有的秩序。如地球至上论者,就称自己的行动为生态恐怖主义策略。
环境主义内部有各种流派,它们之间壁垒森严,有的观点相互矛盾甚至对立。但所有自归于或者被归于环境主义的运动、团体、理论等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人的个人实现,肉身、道德、智识、审美趣味的发展及生存需要,必须依靠相互联系的社会、经济和生物圈组成的这个复杂网络的现状和发展过程。环境主义还特别强调,有必要调整人类行为,以保持和改善这个网络,尤其是其中的生物物理状况的持续性。自然环境是有价值的,无论这个价值是内在的还是工具性的,都值得为地球的今天和未来而保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