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宗教,中美洲玛雅人信奉的宗教。为
多神教。约 2~10世纪,玛雅人在墨西哥南部、危地马拉东部的热带森林和尤卡坦半岛建立了一些城邦,并创制了一种特殊的象形文字。
史料证明,玛雅宗教与玛雅人的天文、数学知识联系甚密。他们靠肉眼观察,能较准确地预测出日食和月食的时间,掌握了金星与月亮的运转周期;发明了四种历法,太阳历与太阴历并用。数学上采用20进位。每个时辰代表一个神,并为特定的崇拜对象。玛雅人对星座与行星的崇拜也影响了托尔特克人和阿兹特克人。
早在公元前4世纪,玛雅人古老的
自然崇拜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认为世界经历了几个时代,每个时代皆因洪水泛滥而结束,今世亦将如此。认为起初世界处于黑暗之中,以后神创造了日月,用泥土造人。认为世界共有十三重天与九层地,地依存于巨鳄背上。时间是玛雅人宇宙观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认为时间就是神。对于人死后之事,看法因地区而异。尤卡坦等地的奎克人认为人死后将下到九层地狱,而拉堪顿斯人相信人死后可永远生活在地球之上的一个无劳无忧的富足之处。众多神灵中主要有雨神恰克及玉米神尤姆卡什,还有蟾蜍形地母神、北方死神、身穿珠裙的南方女神、东方神库库勒坎和战神等。最高神灵是天神伊察姆纳,为祭司的保护神,也是文字和科学的创造者。祭祀活动择吉日举行,礼仪隆重,献祭者要先禁食禁欲。通常的礼仪是焚香、献巴克(用蜂蜜与一种树皮酿制的饮料)、耳舌放血、献祭动物及献舞。以活人献祭只是到后期才盛行。祭司为世袭,居住在祭祀中心,分管献祭,解释经书,预告未来等。各省皆有祭司学校,高级祭司任教历史、占卜及凿刻文字等。当时玛雅宗教的体制、仪式与组织都已相当完备,并有复杂的神学。宗教渗透到整个社会与政治生活中,支配着玛雅文明的各个方面。16世纪20年代西班牙入侵之后,天主教的礼仪、信仰与传统的玛雅宗教糅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