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杰,男,1965年8月生,汉族,山东郓城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读博士。致公党党员,曾任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
人物履历
20世纪80年代初期,王鹏杰大学毕业后先到俄罗斯后到美国,历经7年时间的海外生活,放弃海外公司丰厚的薪金待遇,排除海外公司高层的层层阻拦毅然回国。
2005年12月,担任河南省侨联副主席。
2012年6月29日,中国致公党河南省工作委员会成立,王鹏杰被任命为致公党河南省工委主委。
2015年3月,致公党河南省委筹委会成立,被任命为致公党河南省筹委会主委。
2017年12月,当选为中国致公党河南省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至2022年2月),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致公党河南省委主委,中国侨联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河南省侨联副主席,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河南省高级法院廉政监督员。
社会活动
2019年1月25日至27日,致公党河南省委主委、省侨联副主席王鹏杰带队一行深入信阳、驻马店、漯河三地走访慰问侨界群众
代表建议
2016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厅长宫鸣等一行,专程来到致公党河南省工委,走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河南省工委主委、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王鹏杰,并对其提出的“探索律师同步介入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的建议进行答复。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1年9月4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原副主席王鹏杰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依法开除
经查,王鹏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向公职人员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资格等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办理户籍、身份证并使用;非法收受财物。
2022年1月,王鹏杰被开除公职,收缴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22年1月,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原副主席王鹏杰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撤销资格
2022年3月2日下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经过表决,追认关于撤销王鹏杰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