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徽
明朝大臣
王绍徽,字嗣音,号弘庭,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明朝大臣,礼部尚书王用宾从孙。
人物生平
王绍徽出生于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宁县,为知府王懋曾孙,尚书王用宾从孙。王绍徽五经治《易经》,万历十六年(1588年)陕西乡试中举,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会试中举,成为了宣党领袖汤宾尹的门生,本年殿试位列三甲,观政工部,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授山东邹平县知县,在任清风劲节,为一代贤尹。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行取擢拔为户科给事中,万历三十八(1610年)年升右给事中。汤宾尹想掌握国柄,于是广泛联系自己的党羽,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吏部尚书孙丕扬以王绍徽是汤宾尹门生出为山东右参议,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以疾辞。泰昌元年(1620年)起通政司参议,天启元年(1621年)升为太常寺少卿,被劾引疾,寻以拾遗罢。
王绍徽为宣党党魁汤宾尹的门生,素以排挤东林党而被举荐给魏忠贤,并认魏忠贤作干爹,进退一人必禀命于忠贤,时称王媳妇。天启四年(1624年)冬十一月,左光斗罢去,魏忠贤召王绍徽为左佥都御史。同年,他仿照《水浒传》一百单八将的方式撰写《东林点将录》(一说韩敬所撰),献给魏忠贤。魏忠贤翻阅此书,惊叹道:“王尚书妩媚如闺人,笔挟风霜乃尔!真吾家之珍也!”魏忠贤根据此书将书上之人一一贬职、罢官,成为阉党迫害东林党人的关键人物,渐渐为魏忠贤所喜。
天启五年(1625年)六月升任左副都御史,十二月,拜为吏部尚书。虽然他同意为魏忠贤之侄魏良卿封伯并追封魏忠贤之三世,但在不少问题上与魏忠贤对立。如魏忠贤遣内臣出镇,王绍徽与同僚力陈四不可;王恭厂朝天宫并灾,王绍徽说这是因为“诛罚过多”所致。又说:“四方多事,九边缺饟,难免催科,乞定分数,宽年限,以缓急之宜付抚按。正殿既成,两殿宜缓,请敕工部裁省织造、瓷器诸冗费,用佐大工。奸党削除已尽,恐藏祸蓄怨,反受中伤。逮系重刑,加于封疆、显过、三案巨奸,则人心悦服,余宜少宽贷。”这些都忤逆魏忠贤之意,王绍徽也因此受到魏忠贤的责备。正好孙杰欲让崔呈秀入阁,担心王绍徽不推举崔呈秀,遂指使御史袁鲸、张文熙攻王绍徽“朋比”“卖官”等劣迹,王绍徽遂被罢官,以周应秋代为吏部尚书。
天启七年(1627年),明思宗嗣位,不久后阉党垮台。崇祯二年(1629年),王绍徽名列钦定逆案中的“结交近侍又次等”,被削籍论徒,赎为民。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追复原官。
历史评价
亲属成员
史料索引
黄家鼎等《康熙咸宁县志·卷六 人物 乡贤 王绍徽》
张廷玉等《明史·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王绍徽传》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1 08:44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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