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维,男,满族,1959年12月出生,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曾任辽宁省
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锦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2年春节期间、2013年3月,时任锦州凌海市委书记王立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并收受钱款合计1500万元,为某公司承建路基工程、风景区改造工程、尽快拨付工程款等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0年,王立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先后为13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4463万余元。王立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