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生,男,汉族,1955年3月生,吉林省吉林市人,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经济师。
人物履历
1973年至1976年,吉林省永吉县江密峰公社插队知青、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
1976年至1978年,吉林省永吉县委办公室干部。
1978年至1982年,吉林工学院电子工程系电子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学习。
1982年至1983年,吉林省长春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科、编制科干部。
1983年至1984年,吉林省经委政治部基层工作处干部,省公交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1984年至1985年,吉林省经委政治部基层工作处副处长。
1985年至1988年,吉林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其间:1985年03月至1986年02月兼任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1987年08月至1988年07月交通银行长春支行筹备组成员)。
1988年至1989年,交通银行长春支行副总经理。
1989年至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商贸金融司副司长、企业司副司长。
1992年至1994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境外司司长。
1994年至1997年,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香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1997年至1999年,香港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99年至2005年,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司长(其间:2000年11月至2003年03月兼任财务审核中心主任,2002年03月至2003年0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年03月至2005年0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5年至2006年,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财务司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6年至2008年,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8年至2015年,全国总工会党组纪检组组长、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2015年12月至2016年01月,中央纪委驻中华全国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2016年01月至2017年07月,中央纪委驻中华全国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2017年07月至今,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担任职务
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