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洸(1903年7月7日—1979年9月3日) ,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市,水运学家。
人物生平
王洸从小随父亲到北京读书。民国12年(1923年)考入
北京交通大学。读书之余,他开始把业余时间用在查阅航运史料和研究写作上,并撰写了第一篇《整顿航政与扩充航业之管见》论文,发表在《苏光》杂志创刊号上,引起了社会有关方面关注,被交通部编印的《交通公报》全文转载。
接着第二篇论文《铁路政策之研究》又在
《苏光》杂志上刊登并被
《交通公报》转载。他看到自己初次涉足研究航政问题,就得到社会认可,更激起了写作的兴趣。于是,他决定撰写一本《中国航业》专著,来全面反映中国轮船业在外国航运业侵入后,艰难发展的历史以及如何解除困境,谋求发展的设想。
民国16年4月,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王洸谋到一个科员职务。民国17年8月,王洸到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主管港务和海事的第二科工作。次年,他被派到上海,承办
吴淞商船专科学校复校事宜。
民国18年4月,国民政府通过海政、航政,由海军部、交通部分别管理议案。王洸负责起草航政、海政职掌大纲,上报行政院备案。民国19年2月4日和12月5日,国民政府根据这个大纲,制定公布了海军部组织法和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对两部的职权作出明确规定,消除了过去事权不清的争议。之后,王洸在行政院主持下,召集外交、工商、财政三部门就我国沿海贸易权、
内河航行权、收回利权等问题进行研讨、商榷,形成书面报告。由他执笔提出收回航权的方案被行政院采纳,以后外交部根据这个方案出面交涉。至民国20年前,除英国、日本态度强硬不接受外,其余如瑞士、苏联、德国、奥地利、芬兰、希腊、波兰、捷克、智利、玻利维亚、伊朗等国家都接受了这个方案,签订新约,大部分航权得以收回。
交通部自民国17年成立法律委员会后的三四年间,交通部公布的多项法规,其中大多数是由王洸负责起草的,如《船舶登记法》《船舶检验章程》《船舶国籍证书章程》《海员管理章程》《船舶登记法施行细则》《航运引水法》《海商法施行法》等。
民国19年底,王洸辞职到南京。民国21年10月1日创刊出版《交通杂志》,由于得到国民政府主要领导人的题词肯定,使该刊发行量由最初的2000份猛增至5000份。王洸当时不仅是主编、发行人,而且还是主要撰稿人,他的《商港之研究》《招商局之整理与复兴》等论文,引起社会有关方面的注目。
王洸在主编刊物的同时,注重搜集积累有关航运业方面的资料。至
抗日战争前夕,他先后公开出版了《航业与航权》《中国航业论》《航业政策》《现代航政问题》等5部专著。
民国22年4月,王洸进国防设计委员会(后改资源委员会)航政组工作。一年半后,王洸因工作出色,被派到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院研究水运。
民国25年6月,王洸圆满完成研究课程,由中国驻美大使
施肇基介绍前往美国商务部所属各航运单位洽询航政法规实施情况。随后,又去圣路易、芝加哥考察密西西比河及大湖区的水运,到纽约航务检查处考察船舶检查、船员管理,到海关考察船舶登记、核发证照业务等。接着 转道西欧考察英国南安普顿港深水码头等。这些考察活动为他日后从事航政领导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民国26年4月,王洸任交通部船舶科科长兼海事科科长,协助航政筹划航政建设。
民国28年11月,王洸又兼任柳州西江造船处处长,主持造出了中国最早的特种机动浅水轮船。民国30年5月,他又被任命为船舶总队少将队长,肩负运送军粮之职,以后,完全改变了过去屡屡发生的军粮运送延误现象。
民国3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反法西斯盟国要求中国积极配合,中国适时提出尽快废除英美两国在清末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另订平等互利新约。王洸与交通部秘书
薛光前负责拟订收回航权事宜。次年1月,《中美平等新约》和《中英平等新约》相继签订。从此,国人企盼的收回航权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这段时间,王洸除了担任长江航政局局长等职外,先后在重庆吴淞商船学校、
国立交通大学兼任教授。
全国解放前夕,王洸前往台湾。
1959年1月,台湾省唯一公营公司——台注航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将达破产边缘。精通航运业务的王洸又危难受命,被任命为该公司董事长。通过一系列措施,一年就扭转了“台航”的亏损局面。以后又主持制订了“台航”发展的长远目标,使“台航”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强势。
主要成就
王洸一生撰写出版的《海运学》《中国港口论》《世界海港志》《水道运输学》《航运经济学》《近代运输学》《中国水运志》《实业计划论》《海商法释论》《海国新志》《航政概论》《中华之运史》等专著达50余种,约2000万字,其中《水道水运学》《航业经济学》等先后多次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