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孚
原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院长
王治孚Wang Zhifu(1900—1964)1946年在职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院长。1948年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教员团体代表。后去台湾,仍为“国民大会”代表。1964年12月4日逝世。
人物经历
王治孚(1900——1964年),字伯康,湖北黄陂(今武汉市黄陂区)北乡人。先后就读于湖北省立外国语专门学校德文班、北京大学预科、北京大学德文系。1928年2月任黄冈湖北省立第六中学校长,因政局不稳,学校混乱,任校长一年即被解职。1929年10月,再任六中校长,因解聘黄伯豪、蔡之祯、王文锦等数名教员和将反对他的魏瀛、李燮南两名学生开除,引起学生不满,10余名代表到省政府请愿,形成六中学潮。1930年,学生代表呈文省府控告王治孚,发表驱王宣言,印发传单,形成较大声势的驱王运动。
1934年秋,自费留学德国,就读于柏林大学哲学院。1938年回国,任中国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书记长。旋任湖北省鄂东督导团团长。抗战胜利后,1946年任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院长。湖北师范学院由原湖北省立教育学院(校址设武昌)改组而成,教育部指定校址设在荆州。荆州古城办学条件极其艰苦,交通不便,图书杂志不易购得,名流学者无法延揽,不少教授纷纷辞职。为“改善生活,保证学习”,1947年春,师院学生掀起一场大规模的“抗命请愿”斗争,要求归迁武汉,当局被迫同意。1948年5月,师院正式迁往武汉。7月31日,院方签发空头支票一张,作为学生8月份的伙食费,致使8月1日全院学生断炊。部分学生前往院长住处请求合理解决,竞匿而不见。一学生见蒋介石送给他的照片挂在堂屋正中,气愤之下将其摔碎。事发后,王治孚报告教育部要求解散师院,严惩25名为首的学生。8月4日,教育部电令解散师院。8日,师院学生自治会召开记者招待会,报告事实真相,散发《为反对教育部无理解散湖北师范学院,抗议无耻栽诬二十五位同学敬告社会人士书》。17日,武汉大学学生自治会在中华大学开会声援师院同学。18日,师院教授会作出决议,电请教育部收回解散师院成命。9月4日,教育部任命新院长,变相收回成命。不久,法院亦对王治孚提起诉讼。“八四”事件学生胜利,师院得以保存。王治孚后赴台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7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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