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男,汉族,1953年1月生,籍贯湖南
邵东,出生地湖南
安化,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学历在职研究生(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曾任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68.10-1969.10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烟溪公社深溪大队知青
1969.10-1974.09 国营第861厂工人
1974.09-1977.09
武汉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生
1977.09-1978.12 国营第861厂党委办公室党委秘书
1978.12-1983.07 湖南省国防工办秘书处秘书
1983.07-1986.09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正科级秘书
1986.09-1990.01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
1990.01-1991.08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1.08-1994.05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主任助理(1993.05)
1994.05-1999.12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1994.07-1996.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9.12-2003.03 广东省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政研室主任(其间:1997.09-2002.06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3.03-2005.0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03.05)
2005.05-2005.06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5.06-2009.08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9.08-2010.06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2010.06-2011.11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1.11-2012.01 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2.01-2015.06 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担任职务
五届深圳市委委员、深圳市五届政协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6月23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11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当选政协委员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24年12月,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德发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公开通报。2013年至2021年,黄德发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烟酒等名贵礼品。黄德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