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言
五代后唐政治家
王正言,郓州(今山东省郓城县)人。五代时期后唐重臣,济阴令王志的儿子。
人物生平
郓州人,早孤贫,从沙门学,工诗,密州刺史贺德伦令归俗,署理郡职。贺德伦镇青州,表为节度推官;移镇魏州,改观察判官。后唐庄宗平定魏博,王正言仍旧职任,小心端慎,与物无竞。尝为同职司空镨,王正言降心下之。铿代为节度判官。
同光初,守户部尚书、兴唐尹。时孔谦为租庸副使,常畏张宪挺特,不欲其领使,乃白郭崇韬留张宪于魏州,请宰相豆卢革判租庸事。未几,复以卢质代之。孔谦说:“钱谷重务,宰相事多,簿籍留滞”。又云:“卢质判二日,便借官钱,皆不可任”。意谓郭崇韬必令己代其任,时物议未允而止,孔谦沮丧久之。李绍宏说:“邦计国本,时号怨府,非张宪不能称职”。即日征之。孔谦、段徊对郭崇韬说:“邦计虽重,在侍中眼前,但得一人为使即可。魏博六州户口,天下之半。王正言操守有余,智力不足。若朝廷任使,庶几与人共事;若专制方隅,未见其可。张宪才器兼济,宜以委之”。郭崇韬即奏张宪留守魏州,征王正言为租庸使。王正言在职,主诺而已,权柄出于孔谦。王正言不耐繁浩,簿领纵横,触事遗忘,物论以为不可,即以孔谦代之,守礼部尚书
三年冬,代张宪为兴唐尹,留守邺都。时武德使史彦琼监守邺都,廪帑出纳、兵马制置,皆出史彦琼。将佐官吏,颐指气使,王正言不能以道御之,但趑趄听命。至是,贝州戍兵叛乱,入魏州,史彦琼望风败走,乱兵剽劫坊市。王正言促召书吏写奏章,家人曰:“贼已杀人纵火,都城已陷,何奏之有。”是日,王正言引诸僚佐谒赵在礼,(《通鉴》:正言索马,不能得,乃帅僚佐步出府门谒在礼。) ,望尘再拜请罪。赵在礼曰:“尚书重德,勿自卑屈。余受国恩,与尚书共事,但思归之众,仓卒见迫耳。”因拜王正言,厚加慰抚。
后唐明宗即位,求为平卢军行军司马,因以授之,卒于任上。
亲属成员
父亲:王志,济阴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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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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