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晔,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因长期托欠农信社贷款拒不归还,河南省高院决定给予王晔记大过处分,同时建议漯河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报道,王晔因长期托欠农信社贷款拒不归还被媒体曝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后认为,王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借了农信社贷款后不仅拒不偿还,还发表失信言论,严重违反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官职业操守,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造成十分恶劣影响。据此,河南省高院决定给予王晔记大过处分,同时建议漯河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漯河市委、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王晔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漯河市委、市纪委作出支持河南省高院对王晔的处理决定。
9月3日上午,记者分别致电漯河市人大邵成山和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晔,两人均否认与此案有任何关系。邵成山表示,他都不知道程建伟是谁,某领导也从未给他打过电话。王晔则给记者回短信说:“我不认识程建伟,也从没有见过这个人。从未有过任何人向我说过求情的话。我本人从未向任何人说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