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林,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原主任。
涉嫌犯罪
2014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原主任王晓林渎职、受贿案。
经查,王晓林在担任省交通厅厅长期间,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王晓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表示悔过
2015年,为了警示干部,山西省纪委组织拍摄了一个题为《警钟长鸣》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纪录片。
王晓林在悔过书中写道:党给了自己权力,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让你去为了谋私利,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认真履职,不能玩忽职守,使国家蒙受损失。犯下如此的错误和罪行,我再次表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给予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