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江苏
扬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85.09-1990.08
苏州城建环保学院风景园林专业学生;
1990.08-1995.03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助理建筑师、建筑师;
1995.03-1998.03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北海分院副院长(正科级);
1998.03-2000.01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五所副所长(聘任);
2000.01-2000.12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主任规划师(聘任);
2000.12-2006.06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主任规划师(正处级);
2006.06-2008.05 贵州省世界遗产申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贵州省建设厅风景处副处长(正处级);
2008.05-2010.01 贵州省建设厅风景处处长;
2010.01-2011.07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
2011.07-2013.04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2013.04-2018.11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2018.11-2019.05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9.05-2019.06 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9.06-2024.04 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曾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现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贵州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工作分工
主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直接负责政务运转、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及普法、改革和政策研究、住房改革与发展、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监管、综合性文稿、新闻宣传、国安保密、军民融合、机关后勤、信访维稳等工作。
直接分管办公室(新闻办)、政策法规处、住房保障处(贵州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综合处(改革办)、贵州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职务任免
2024年11月10日,王春拟任省直单位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