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衡(1908—1987),浙江慈谿人。1908 (清光绪三十四年) 生。1925年秋,入上海大学读书,因参加中国国民党地下工作,被孙传芳通缉。原亚洲水泥公司董事长。
人物生平
1926年10月,由国民党上海特别党部派送苏联学习,入莫斯科中山大学,1930年回国。1931年春,在南京创办苏俄评论社,出版《苏俄评论》月刊。1932年任军事委员会政训研究班第一期政治指导员。1933年派至武汉任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秘书兼秘书处第三科代科长。1936年12月,调西安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任第二处少将处长。西安事变时被扣留; 12月27日获释,与陈诚等同机返南京。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军委会调查统计局香港特别区少将区长。香港沦陷后,被日军司令酒井通缉。避走广东阳江县境。1942年在重庆任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二处少将处长,兼行政院上海特别市统一委员会秘书长。1945年抗战胜利后,任上海特别市政府参事兼处长。1946年底,被派任行宪前立法院立法委员。1947年在上海市当选爲立法院立法委员。1948年被派爲行宪后立法院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在香港任国民党南方执行部筹备委员,1950年任代主任委员; 同年10月1日,在香港寓所被刺受伤。嗣去台湾任“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委员,亚洲水泥公司董事长,远东纺织公司常务董事。译著有俄国阿格比可夫《切卡的工作》。
1987年1月5日,在台北逝世。终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