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理,山西省阳城县人,1934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1949年7月 参加革命,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公安部队司令部检查处工作员,深圳边检员,公安军司令部、总参警备边防处参谋,辽宁武警部队警备参谋,武警司令部边检部参谋,总参作战部参谋。1972年至1983年任中央军委叶剑英副主席办公室军事秘书,1983年至1987年任北京军区卫戍区副参谋长、参谋长,1987年至1996年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副司令员。 1988年授予少将警衔;1996年4月离职休养休。
人物简介
王文理,山西省阳城县人,1934年12月出生,1949年4月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
人物经历
1940年10月——1942年7月在南任村读私塾;1942年7月——1945年4月经中共地下党组织考察,批准以学生身份为掩护加入太岳军区第4分区敌军科瓦解敌伪军第一小组;1945年4月经组织选送到阳城一高、太岳师范附中、省立晋城中学学习,曾担任学生自治会、学生会主席;1948年2月参加一区土改工作队;1949年7月总政治部决定为参加革命时间。
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抗美援朝,同年7月被分配至公安部队军政干校学习,1952年2月在公安部队司令部参谋训练队学习;1952年7月起先后在公安部队司令部检查处、深圳边防处检查站任工作员,检查员;1956年4月任公安军司令部边防处参谋;1957年9月任总参谋部警备部边防处参谋;1958年3月在公安内卫第4师15团3营9连挂职;1959年1月任辽宁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司令部警备科参谋;1961年12月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检查部参谋;1963年2月任公安部队司令部边防处参谋;1964年3月任总参谋部作战部警备处、北方向作战处参谋;1972年3月任叶剑英副主席办公室军事秘书;1983年9月任北京卫戍区副参谋长,1985年7月任北京卫戍区参谋长;1987年7月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1990年2月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一等功一次,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
1988年授予少将警衔;1996年4月离职休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