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翔
上海市普陀区委原副书记
王建翔,男,汉族,1954年2月生,山东五莲人,大专学历,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69.11—1974.02,黑龙江省呼玛县欧浦公社插队;
1974.02—1979.02,江苏省太仓县南郊公社插队;
1979.02—1981.10,上海市嘉定县外贸公司业务员;
1981.10—1985.03,上海市嘉定县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85.03—1986.03,上海市嘉定县检察院经检科副科长;
1986.03—1987.06,上海市嘉定县经打办副主任;
1987.06—1990.06,上海市嘉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其间:1984.9—1987.9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班学习并大专毕业;1989.9—1990.1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反贪污贿赂培训班学习);
1990.06—1992.02,上海市嘉定县司法局局长;
1992.02—1993.04,上海市嘉定县公安局局长;
1993.04—1994.08,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分局局长;
1994.08—1998.02,上海市嘉定区委常委、嘉定区公安分局局长(其间:1996.5—1996.6参加市委党校中青年班学习;1996.9—1997.2参加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8.02—2003.01,上海市嘉定区委副书记;
2003.01—,上海市普陀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综治委主任(兼)。
担任职务
上海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参考资料
王建翔同志简历.新普陀报数字报刊平台.2003-01-22
上海年鉴2003.上海地方志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4 17:06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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