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松,男,汉族,1962年7月生,安徽无为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9 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3.09-1986.08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1986.08-1987.02 审计署法规司干部
1987.02-1988.08 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副主任科员(其间:1987.09-1988.05河南省审计局挂职锻炼)
1988.08-1990.08 审计署法规司一处主任科员
1990.08-1993.01 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副处长
1993.01-1998.09 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处长(其间:1997.08-1998.09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副县长)
1998.09-1999.11 审计署法制司司长助理
1999.11-2002.04 审计署法制司副司长
2002.04-2004.07 审计署法制司司长
2004.07-2006.07 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
2006.07-2008.11 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司长
2008.11-2009.07 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
2009.07-2010.11 审计署法规司司长
2010.11-2010.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0.12-2011.01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1-2011.05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5-2013.01 吉林省松原市委书记
2013.01-2013.03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松原市委书记
2013.03-2016.06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06-2018.01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2020.03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0.03-2020.05 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20.05-2021.01 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2021.01- 2023.01 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3.01- 天津市政协主席
担任职务
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代表,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省委委员、常委,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共江苏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4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常松为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