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襄(1872—1928),字幼山,
绍兴人。历任浙江全省巡警道参议,绍兴府巡警总理,浙江警察学堂教习兼提调,省警察总办。
王家襄父官亮,曾任河南
怀庆知府。幼年丧母,12岁时随父至任所,由名师授课。父病殁,扶柩南归。屡试不第,改习法律。清光绪三十年(1904),以县丞分发江苏。旋赴日本留学,入日本
警视厅特设警察专科学校学习,主编《中国警察讲义录》。三十二年毕业回国,任浙江全省巡警道参议,绍兴府巡警总理,浙江警察学堂教习兼提调,省警察总办。宣统元年(1909),任浙江咨议局议员。1911年,任吉林巡警总办。1912年4月,被浙江省议会选为临时参议员。5月,参加
共和党,被选为理事。1913年,当选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继任参议院议长。同年5月,参加
进步党,任党务部部长。1914年5月,为
袁世凯时期参政院参政、副议长,制宪委员会委员、总统选举委员会主席。1916年8月,国会恢复,仍任参议院议长兼宪法会议议长。是年冬,与
梁启超等组成
宪法研究会。次年初,出任河南中福矿务公司督办。1918年,参加发起“
和平期成会”。1922年8月,第二次国会恢复时,复出任参议院议长。1922年,因不满
曹锟贿选离京出走。1924年,退居天津。1928年6月16日,病逝于
北京协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