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迪
王孝迪
南宋初寿州下蔡(今安徽凤台)人。宣和七年(1125年)知庐州。历官礼部、吏部尚书,翰林学士。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除中书侍郎,领收簇金国犒军金银所,出榜文,籍士庶所有之物,声称不如此“则男子杀尽,妇人虏尽,宫室焚尽,金银取尽”。时人称之“四尽中书”。二月即罢。建炎三年(1129年)三月复拜中书侍郎,与卢益同为奉使金国信使。四月复罢,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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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18-06-0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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