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清,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03年5月7日生。河北磁县岳城镇人。曾用名王维廉、王维连、王纪东、张金林等。
人物经历
王子清出生于富裕农民家庭。自幼读书,聪敏好学。早年在河北省永年县的省立第十三中学求学。接受进步思想和新文化,1919年在北京参加五四反帝爱国运动。
1921年在磁县的青年学生、小学教师中组织成立“协立维新会”,宣传新思想,传播新文化。
1921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夏组织进步团体“人生改进社”,任社长。
1922年12月组织磁县第一个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小组,任组长。
1923年响应北方党的负责人李大钊关于深入工农群众的指示,多次到工人中进行革命活动。
1924年被派到黄埔军校学习。组织磁县第一个共产党特别支部,1925年6月至1926年4月任支部书记。经常到北京向中共北方区委书记李大钊汇报工作。
1926年4月中共磁县县委成立,当选为县委书记(至1926年11月)。同年下半年任国民党执行委员会书记,并以此为公开身份进行革命活动。
1927年1月根据县委决定,组织农民开展反贫污、反昔捐杂税,减租减息的斗争,成立“算账委员会”,向有贪污的村长等进行斗争取得了胜利。大革命失败后,县委同上级失掉了联系,仍坚持斗争。
1928年1月起任中共顺直省委员会委员。5月县委改组选举,继续担任县委书记。受县委委派到天津寻找省委汇报工作。为节约经费,他只身骑自行车上千里到天津。根据省委决定,1928年6月作为顺直的正式代表,赴莫斯科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号为13号。大会期间任农民土地问题委员会、苏维埃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并在6月24日、26日讨论政治报告时作大会发言;6月政治委员会会议上发言;7月2日讨论农民土地问题时作大会发言。会议期间还对党的政策和党务工作提出意见。回国后,领导了1929年冬至1930年春磁县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抗捐抗税斗争。组织“斗争委员会”,领导农民向地主斗争。
1930年4月中共直南特委成立,担任委员、宣传部部长。5月担任全县五一大暴动委员会委员,参与组织2000多名农民在岳城一带准备暴动。暴动失败后受到停止党籍100天的处分。1931年4月至1934年6月担任中共河北省直南特别区委员会书记。参与领导磁县农民反昔捐杂税斗争和直南游击战争。1934年7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员会委员,8月任省委宣传部部长。
1935年调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工作。同年7月因叛徒告密被捕,不久乘隙逃回河北。
1937年10月受中共直南特委介绍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审查他的被捕问题。1938年被错误处决。后平反昭雪,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