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与(1475~1519年),广东
兴宁人,明朝
进士。正德十一年(1516),任江西
宁都知县,任内建学校,破迷信,惩豪强,抚恤孤寡,安置流亡,后升浙江道
御史。
南昌叛军烧民房、杀百姓时,他奉命征讨,并亲抵现场救火。卒后,宁都人民立祠,兴宁亦以乡贤奉祀。
人物简介
王天与 (1475—1519年),字性之,号东郭,广东
兴宁城东门外栅里人。明
正德二年(1507年)中
举人亚元,正德九年中
进士,十一年任江西宁都知县。天与为政清廉,不苟取于民。对民间诉讼纠纷,能明辨是非,折狱息讼,不迁延时日。征工力求均平,征粮准许分期缴纳,体恤民情。
正德十二年(1517年),随江西巡抚
王守仁征剿
横水、桶冈、浰头等处农民起义,擢升浙江道
御史。正德十四年,宁王
朱宸濠叛乱,王守仁奉旨征讨,命天与为前驱。天与率兵攻下
南昌后,奋不顾身,亲临火场救火,因此得疾不治,是年7月26日卒于南昌。
天与逝世后,
王守仁为文致祭,宁都人民立祠奉祀名宦,兴宁亦以乡贤奉祀。嘉靖元年(1522年),朝廷追录其功,诏赏白金三十两,灵柩运回兴宁,葬于城北,墓前有显忠亭一座,亭侧有祠三间。
嘉靖二十二年,兴宁教谕盛继撰显忠亭碑记。今其墓及亭、碑等已毁。著有《平寇录》,已佚,有《和山麻石岩记》存世。
人物生平
王天与,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十二月初四日出生。长游邑庠(注),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丁卯科广东乡试,以第二(亚元)中式举人(见阮元《广东通志·选举表》)。正德九年(1514)甲戌会试、殿试考取进士。正德十一年(1516),派任江西宁都县知县。到任后深入了解民情风俗,掌握当地善恶利弊情况。不论繁简诸事,俱能眉目清楚,是非毕呈,百姓“佥呼为神”。(见宁都举人李国纪所撰《宁都知县王公传略》)
王天与临政,注意消弥地方隐患,招集安置流离失所,孤苦无依的人;压抑豪强恶霸,打击奸佞不法之徒;废除办事繁琐等官场陋习;清除不利于百姓的公门积弊;对百姓有益的事则渐次兴办。因而他上任一个多月,宁都便出现新的气象。
王天与极重视办好教育。每月必定到县学考查在学生员学习和生活情况,凡生活上有困难的都给予周济,凡成绩优秀的都给予奖励。宁都县学原来是在城西山麓,交通很不方便,他就另选新址迁建校舍,耗资白银一万两,是宁都人受到他的感召而捐助的。
宁都民风壅闭,俗尚巫鬼,神棍从中作祟害人。王天与便严惩巫觋及其倡首,使神棍巫婆再不敢以神鬼惑人。
王天与时刻以爱民为重,对所有徭役必均匀摊派;丁亩各税限定数额,不得多取。对邻近州县向宁都借派徭役,使百姓苦于役使频繁,不胜负荷等旧规,他便向朝廷奏准后废除。他在任一年,宁都大治,老百姓高兴。
赣南粤北山岭连绵,久为山寇窃据,扰攘四境。谢志山据赣南,池仲容据粤北,与大庚陈日能、乐昌高快马等联成一片,互为声势,阻断赣、粤、湘三省交通,攻扰州县,劫掠百姓,商旅被截断达数十年之久。南赣巡抚佥都御史王守仁于明正德十二年(1517)冬,檄调各县会兵进剿。王天与率兵千余参与此役,于1518年春攻横水、桶岗,破上中下三浰(今广东和平县境)。7月征大庾,遂平定赣南粤北所有山寇。境内大定,王天与功劳将最大。朝廷録其功,着升俸二级。随后又擢升他为浙江道监察御史,留任宁都。
这次剿匪,王天与将历次征战记录整理成《平寇录》。惜书稿已散失,现仅存于明代哲学家、广东增城
湛若水先生所撰的《平寇录序》(见《甘泉文集》及《广东通志·艺文略》卷一)。
明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宁王朱宸濠据
南昌反叛,全国震惊,王守仁征各县兵会师进讨,命王天与为前驱。王天与未择日即挥兵进发,率所部首先攻入南昌进贤门,百姓鸟合哀号,甚为悲惨。王天与下令百姓分行业集中,进行甄别,得以不杀的人很多,百姓甚为感激。溃败的叛军纵火焚烧民房,王天与亲入火场,指挥扑救。时正酷暑,火势又盛,部下吏卒都劝他离开火场。王天与却道: “避火全躯,只为身谋,大夫之命委之草莽,全城之众纳之烈焰,是违命(不负责任)无义(不合人道),弃其民不详。吾请以一身活此千万人!”(见《宁都知县王公传略》),果然,王天与感染暑气,遂得
沉疴,于明正德十四年(1519)七月二十六日病逝于军中,年仅45岁。他爱民救民的事迹,为
赣南人民所尊敬和怀念。宁都人给他建祠纪念,
赣州府祀他于名宦祠,
惠州、兴宁则将他祀于乡贤祠。
王天与在兴宁的遗迹,已湮灭殆尽。原城内大新街有亚元牌坊一,司前街有进士牌坊一,其栅里祖居前有明贤县宰祝枝山(允明)手书的“天恩存恤”牌坊一,俱荡然无存。王天与坟墓亦于1961年为乡人开荒掘废,夷为平地。
个人作品
王天与的诗文,仅存的尚有明正德十四年(1519)受祝枝山嘱托于平叛军中撰写的《和山麻石岩记》一篇(见《广东通志·山川略》)。《龙川霍山志》中尚有王天与律诗两首,内有句云:“接天石筍云过湿?显,映日山花自在红。” “万象包罗归眼底,两仪开阖胸中。”
轶事典故
王天与,字性之,号东郭,生于公元1476年,兴宁人。1514年登进士学位,1517年擢升浙江
都御史。此年秋天,他荣归故里,兴宁知县
祝枝山相伴他同游和山岩,两人互诉衷心,趣味盎然,文采飞扬,你一言他一语,写下《
游和山麻石岩》碑文:
山和人亦和,乘暇集鸣珂。
陟岭美未得,到岩奇转多。
交枝树碍马,一步地旋螺。
成屋自麻石,竹门唯碧箩。
瞻天隔鸟道,入地学蜂窝。
树向顶上植,泉从肩畔过。
禽虫凭几住,云霭入衣摩。
佛座泥三级,僧床石四阿。
面临旷野漠,东眺径陂陀。
远饮潜生爽,骄阳暂息苛。
祈祷情敬谨,乐业舞婆娑。
物穰用亦俭,地危心不颇。
民心都似此,吾为你陈歌。
王天与临别兴宁,寄托祝枝山,要把和山岩建成一块美丽的旅游胜地,造福兴宁人民。来年之日,他要重返故里,观赏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但谁料到,此一别,成了诀别。他用宝贵的生命演绎出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
故事回文从当年祝枝山与王天私谈一则秘闻讲起。明朝文人墨客
唐伯虎颇受南昌
宁王朱宸濠的赏识,曾经派人拿一百两银子到
苏州聘唐伯虎。他应聘而来,受到优厚的待遇,住进专门为他准备下榻的旅馆里。唐伯虎善于观颜察色,从朱宸濠的言谈中,他揣测出朱宸濠欲想叛乱。唐伯虎心感不安,住了二天便匆匆归家。不久,兴宁知县祝枝山回苏州老家参拜唐伯虎。唐伯虎道出他的揣测,并告诫祝枝山要尽忠报国为民除害保天下农民平安。祝枝山记在心里,迟迟不敢进谏皇朝。恰逄这年王天与回兴宁探访,两人忧国忧民,议论起王宸濠的为人时,唐伯虎一语道出天机。两人互通看法,权衡利弊。最后以王天与的名字进谏
明武宗朱厚照。武宗接谏,不当一回事,视进谏如儿戏。经常率手持武器的
太监在皇宫里驰骋,或整日泛舟于湖上,不问政事,沉迷酒色,终于酿成幕僚叛乱的恶果。
不出
唐伯虎所料,1519年
朱宸濠果然发动叛乱。叛军杀掉巡抚江西副都御史
孙燧等一批官员,任命他的亲信为左右丞相,以及
兵部尚书,挥师沿长江而下,攻打安庆。
朱厚照下诏江西省巡抚
王守仁率10万兵力剿灭叛军,浙江
都御史王天与担任剿匪
先锋一同出征。朱宸濠得悉,勃然大怒,他就记恨王天与曾进谏密报其丑行劣迹,于是狠毒地使出奸计,他怂恿手下人点火焚烧粮仓,断其南下大军的粮食,让10万大军不战身亡,欲置王天与死地。当王御史带领先锋队赶到南昌城时,发现
南昌城火光冲天。他不顾途中劳顿,命令一部分兵马进城扑火救人。他依据自己对地势的熟悉,率领兵马直奔粮仓重地。果然,南昌最大的一间粮仓火焰腾空,浓烟滚滚。他下马跳进池塘浸湿衣裳,冲进火海,奋力扑火。大火烧得他焦头烂额,遍体鳞伤。下官拉他退出火场,但他舍命救火,大声疾呼:“救火损躯,在所不辞。吾身为先锋,愿一人之躯,救活万民……”
大火扑灭了,粮仓保住了,王天与却被烈火薰得昏死过去。1519年7月26日卒于南昌,享年45岁。王守仁率后续部队赶到,得悉王御史舍身扑火,命归西天,无比悲伤,当即解衣为其装殓,并撰写祭文,告慰英魂。事后,灵柩运回兴宁,葬于城北。墓前建“显忠亭”一座,供后人祭祀瞻仰。
王守仁巡抚剿灭叛军赶回京城后上书武宗。他立马下诏封王天与为忠臣御史,赐
抚恤金1000两,封其祖祠为王氏家庙。他曾任职的
宁都,市民踊跃捐资为其立祠树碑。嘉靖之年,朝廷重录王天与的功绩,并赐赏30两白金安抚其家眷。
400多年过去了,和山岩旅游区却一直传颂着王天与和
祝枝山的故事,令四方游客络绎不绝地拥入这里……
史料记载
咸丰《兴宁县志》记载:
王天与,字性之,正德丁卯举于乡甲,甲戌成进士。天性易直,遇事果断不回。任宁都知县,先悉民隐,淑?罔费辨,以是临政不烦,综?竟莫能欺,佥呼为神。兴学校,正风俗,锄豪横,剔大憝,恤孤寡,集流亡,心百安民之政,莫不次第兴起,期月邑大治,且徭役均平,征输有限,不并取于一时,俾民易于营辨,亦无后期者。岁大歉,民请定榖价,天与以民食必借资他邑,恐贩榖者不得厚酬,榖不至,民益苦,无食不可,后数日,贩舟通焉,籴者赖之。宁额有兑淮米䘵米,岁增常赋,而运道自河,河故有十八滩,势险恶,民苦转输,天与辄奏疏乞免,朝廷可其言。在宁一岁,尝夜出,私瞷有老归当炉间,问有竹叶青否,应曰:清可比王公。又闻一贫家有妇閧声,诟其夫曰:吾结网度日,将以了丁钞耳,非王公宽恤,至此时哉,今贪酒而浪费之,丁钞无所出矣。其见德于民如此。岁丁丑,从都御史王守仕督兵进勦南赣贼首蓝廷凤、谢志山等,自领兵千余,由间道先入,焚贼巢。贼退无所据,乃走桶冈,大兵乘胜攻之,天与与诸军会攻,贼大败,贼首面缚降,破巢八十有四,斩俘七千有奇,朝廷论功,天与陞俸二级(王氏家谱,此下有“随后命下擢浙江御史”九字)。巳卯,宸濠反,王守仕徵各郡县兵计之,天与乃率精锐昼夜兼程而进,既拔城,乱军火民庐,妄杀无辜,天与怜其玉石俱焚,亟驰救火,或止之,天与曰,避火全躯,只为身谋,吾不忍也,请以一身活此千万人。竟得疾,没于南昌,时正德十四年七月二十日也。阳明哭之,恸如失左右手,解衣以殓,为文祭之宁都,民如失父母,肖像立祠祀焉,自著平冠录数卷,湛甘泉序之,嘉靖壬午,朝廷追录其功,诏赏白金三十两,仍优恤其家。(参用各志及明史增正。按:阮省志、王州志及施志皆云天与冒暑得疾卒,王氏家谱亦云得疾卒,并载王阳明祭天与文中,有“胡天不悯,知罹沉疴”之句,其非身遭回䘵实无疑义,虽施志载显忠亭记,有“竟以灾卒”一语,或以救火中毒致疾,故云尔,且后日亭记,必不若当时祭文之确,乃仲志谓一喇不容两岐,将得疾字除云,以为出入火中,竟以灾卒,恐后人疑其尸经焚灼。今从诸志更正。附录王阳明批宁都县申请祠祀文一则:据宁都县申看得,知县王天与旧随本院征勦横水、桶冈诸贼,屡立占功,后随本院计平逆藩,竟死勤事。况其平日居官政务,修举威爱兼行,仰该县即从士民之请,建祠报祀,用绅士大夫之公论,以慰小忆之遗思。)
人物评价
平定朱宸濠之役,王守仁的作战方案多是采纳王天与的意见。所以,王天与去世后,王守仁亲撰祭文云:“宸濠之役,君与我谋,谓贼必擒,事必成。到今日果如公筹。我之视公,如手如足,我之实大声宏(成绩大、名声广),皆君之贶。”(见《
阳明全集》)王守仁将王天与的功绩申奏于朝廷。朝廷即记录其功绩,并宣付
国史馆。据所知,在兴宁先辈中因功宣付国史而名镌《
二十四史》的,仅王天与一人。王天与一生清廉自守,只要对地方有利的事他就勇往直前,凡不利于百姓的事,他就坚决制止。所以史称其为爱民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