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生,教授,男,汉族,1940年7月生,中共党员,
吉林省农安县人。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工建筑及水电站专业,同年留校任教。清华大学第六、七、八届党委委员、常委。
1984至1991年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兼任校文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美育委员会主任等职。1991年9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院务委员会主任、学院董事会副董事长。1997年1月至2002年9月任院长、院务委员会主任、学院董事会副董事长。北京市第七、八次党代会代表。2002年11月退休。
曾受聘国家电影审查委员会委员、任中国电影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影视音像交流协会副会长、中国高等院校电影电视学会名誉会长、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卡通艺术委员会顾问、《中国电影年鉴》编辑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中国老教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等院校电影电视学会名誉会长、北京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