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贵,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乐陵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本科毕业。
人物履历
1979.10-1981.08 鸡西矿务局师范学校七台河分校数学专业学习
1981.08-1987.03 七台河矿务局新兴煤矿第一中学教师
1987.03-1990.09 佳木斯市交通局职工中专校教研室主任、局基层指导科干事
(其间1983.06-1988.06在
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0.09-1991.12 佳木斯市东风区文明办干事
1991.12-1992.10 佳木斯市东风区文明办副主任(副科级)
1992.10-1995.05 佳木斯市交通局副科级干事
1995.05-1998.05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
1998.05-1998.12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政工科科长、审判员(正科级)
1998.12-2002.03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政工科科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其间1997.03-2000.01在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2.03-2004.02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04.02-2005.05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05.05-2005.08 佳木斯市法院副处级审判员
2005.08-2006.05 佳木斯市法院副处级审判员、立案庭庭长
2006.05-2006.07 佳木斯市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2006.07-2009.04 富锦市法院院长
2009.04-2009.06 佳木斯市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2009.06-2014.11 佳木斯市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4.11-2016.11 佳木斯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6.11-2016.12 鹤岗市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6.12-2017.01 鹤岗市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7.01-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巡视员。
职务任免
2022年8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王克贵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