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民
原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保民,陕西子长县人,1913年9月出生,192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
生平
王保民,1913年出生于陕西子长县。192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子长县瓦窑堡第二高级学校学生自治会总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九支队经济员、副支队长,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工农检查部控告局长,西北临时总指挥部参谋长,陕北省政府主席团巡视员,中央裁办部感化院院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优抚委员会主任,山东泰山区专署民政科长,山东省战工会民政处秘书,山东鲁中区行署干部科长,山东鲁中区第二矿务局监委(即政委),山东矿业办事处监委兼矿区工委书记,大连市裕华公司(中共华东局炮弹工厂)党委书记、副厂长,淄博特区法院院长,淄博市委书记,博山县委书记,淄博地委统战部部长兼副专员,山东分局、山东省委统战部处长,山东省人委第四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广饶县委第一书记,山东省第三届政协常委。“文化大革命”中,遭受严重摧残和迫害。1972年8月任山东省革委“双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市革委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3年7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81年12月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85年6月请求辞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1986年1月离职休养。 王保民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07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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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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