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
王俊峰,男,汉族,1962年7月生,辽宁辽阳人。2018年12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2019年12月18日,入选“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职务任免
2019年3月20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王俊峰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人物经历
王俊峰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该院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并就读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该校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他还曾多次作为访问学者在欧美等国家研修和工作。
王俊峰是金杜律师事务所主要创立人,现为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席。
王俊峰拥有超过20年的法律专业服务经验,其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与金融、并购、国际贸易与投资、国际仲裁等。他曾先后就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受聘担任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顾问。
王俊峰是最早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之一。他曾主持和参与众多大型国有、民营企业的股改、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并为大量具有开创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作为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他领导管委会制定事务所政策方针及长远战略规划,对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他促进事务所形成无私奉献、团队合作、热心公益、追求务实、精益求精、专业服务的文化理念。
2017年10月,任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社会任职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成就
在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工作,后创办了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28日,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2016年4月再次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
王俊峰于1986年受聘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曾任该会所属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商事部负责人。
王俊峰积极参与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届理事、国务院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曾任第九届、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并于2004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2018年12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
2019年12月18日,入选“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
2020年3月,聘为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7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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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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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