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男,汉族,1962年7月生,
辽宁辽阳人。2018年12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2019年12月18日,入选“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曾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2019年3月20日,
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王俊峰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王俊峰拥有超过20年的法律
专业服务经验,其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与金融、并购、国际贸易与投资、
国际仲裁等。他曾先后就任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北京仲裁委员会、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受聘担任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顾问。
王俊峰是最早取得从事
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之一。他曾主持和参与众多大型国有、民营企业的股改、
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并为大量具有开创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作为
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他领导管委会制定事务所政策方针及长远战略规划,对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他促进事务所形成无私奉献、
团队合作、热心公益、追求务实、精益求精、专业服务的文化理念。
在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工作,后创办了
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兼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28日,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2016年4月再次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王俊峰积极参与推动
社会事业发展。担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届理事、国务院外事
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曾任第九届、第十届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并于2004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