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华,女,汉族,1965年2月生,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
硕士生导师。
1987年07月至1996年05月,在河北教育学院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书记、学工办主任(兼)。(期间1995年12月至1996年12月在团中央少年部宣教处挂职,任副处长);
1996年06月至2002年08月,任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兼)。(期间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在
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4年12月至2011年01月,任
石家庄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期间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在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博士学历及学位);
长期从事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和高校管理工作。先后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开设了《
邓小平理论》、《
刑法学》等12门课程。先后主持、参与省级以上课题9项,编著专著1部、著作7部、省统编教材1部,在国内权威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研究成果获河北省第六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河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16个省、市级奖项。被评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石家庄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管拔尖人才、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被聘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家。曾获河北省学生工作先进工作者,石家庄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等多项荣誉。任石家庄市第十一届
政协委员,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