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仪轩辽宁省
朝阳市人,1940年7月生。
中共党员。1963年毕业于
中国民航高级航空学校。历任中国民航第十飞行大队飞行员、分队长、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民航沈阳管理局总飞行师、副局长、局长。
1983年5月5日,王仪轩驾驶三叉戟296号客机,执行沈阳至上海航班任务。同行的机组成员还有机长和长林、领航员王培富、冯云武、空勤通信员王永昌、空勤机械员林国荣、乘务员程梅、姜民英、李霞。飞机于上午10时49分起飞,35分钟后飞临渤海上空时,突然遭到卓长仁等6名武装暴徒劫持,劫机者用枪打伤王永昌和王培富,逼迫机组将飞机飞往南朝鲜首都汉城。在歹徒枪口下,王仪轩表现得沉着冷静。为了保证全体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他始终把飞机牢牢地操纵在自己手中,一边与劫机者周旋,乘飞机急剧下降的机会转向大连方向,一边由同伴向地面发出紧急信号,但被卓长仁发觉。他又操纵飞机转向丹东方向,仍被卓发觉。当飞机飞临平壤上空时,卓长仁等人发现不是汉城,便威胁要炸掉飞机。这时,王仪轩等机组人员已经与劫机者整整周旋了一个半小时,机上油料不多了。为了避免机毁人亡,王仪轩与和长林密切配合,在没有地面指挥、飞行资料、导航设备,又缺少领航员、机械员的情况下,把油料将要耗尽的飞机安全地降落在只有25米宽、1200米长的仅供直升飞机和小型轻便飞机使用的南朝鲜春川美军军用机场上,显示了高超的飞行技术。飞机落地后,他又巧妙地麻痹劫机暴徒,指挥机组和乘客销毁机密文件。在与南朝鲜当局交涉时,当场发表了五点声明:一、立即和美国大使馆取得联系(因飞机落在美军机场);二、立即和日本大使馆联系(因机上有三名日本乘客);三、我们决不同台湾发生任何联系;四、要求南朝鲜当局保证全部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的安全;五、按照国际民航公约处理这次劫机事件。在南朝鲜的5天5夜,他是机组和乘客与南朝鲜当局谈判斗争的核心,发挥了坚定的领导作用,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荣誉。
经中国政府严正交涉,被劫飞机及旅客和机组人员于5月11日经上海返回沈阳,省市有关方面举行了隆重的欢迎大会。5月18日,国务院命名王仪轩机组为“中国民航英雄机组”;授予王仪轩“中国民航英雄机长”称号,并记特等功一次;机组成员和长林、王培富、王永昌也被记特等功,冯云武、林国荣、程梅、姜民英、李霞被记大功。1984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又授予王仪轩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