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胤
明末官员
王与胤,(?~1644年),字百斯,济南新城(今山东桓台)人。明末官员,文人,著有诗集《陇首集》。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崇祯元年(1628年),王与胤中进士,入翰林院任庶吉士,后任湖广道监察御史
后巡按河东盐课,地方官吏献上金数百镒,皆被王与胤拒绝,后视察茶马陕西,使边境肃清。
直谏被贬
后奉命督查应天学政,临离开前,王与胤上书弹劾总兵官邓玘。大致内容为:“玘自用兵以来,淫污劫掠,每捷皆系杀良冒,功以此败。类置之行间,正如稂莠之妨苗,虎狼之噬物,为祸最巨。伏祈罢其兵柄,行勘正法,庶几斩一人而千万人惧”。
邓玘与阁臣勾结(据《明史》记载,此人为邓玘同乡王应熊,时任文渊阁大学士),受其包庇,于是王与胤反而被贬为江西按察司知事,或因失望,王与胤自此辞官,不再入仕。
殉节而死
崇祯十七年(1644年),甲申之变,王与胤听闻京师陷落,崇祯皇帝朱由检自缢于煤山的消息失声痛哭,后流亡海上,行至利津,见海上多匪,不能行,欲自尽,王与胤见书上说服过量冰片会致死,遣仆人购买,但仆人不愿,买来假货使王与胤服之,晨夕服之不死,至夜晚欲投水自尽,又被仆人救起,但其求死之心坚决,于是乘舟回到家乡,自撰墓志。
四月二十六日,王与胤同妻子于氏、儿子王士和登楼自缢尽节。只留下一个年仅五岁的孙子王启沆。
留遗书一封,云:“京师卒破,圣主殉社稷。予闻之,雪涕沾衣,不及攀龙髯而殉命,遂偕妻于氏、子士和并命寝室。命也奈何!葬从薄从速,随时也。”
王士和亦留下绝命词:“痛予生之不辰兮,天灭我之立王。吾父母一闻之兮,涕沾沱以徬徨。以身殉国难兮,维千古之臣纲。嗟反面而事仇兮,方臣妾之未遑。哀世秽浊兮,四维不张。大地无容身之隙兮,愿随吾父母归于帝乡”。
死后葬于济南新城(今山东桓台)城外二里,郑潢河东。
下葬之日,前来吊唁者多达千人,莫不流涕。
大顺封的县令贾三俊闻之,亦来观,众人争抢着持土石击之,使贾三俊弃官逃走。
王与胤殉节的消息传至江东一带时,闻者皆哀,南昌人陈允衡评论其遗集,将其比之宋朝的江万里。昆山人归庄作诗纪念他:“鼎湖痛绝竞攀龙,城守诸公继扈从。谁是简书无诮责,独捐顶踵又从容。九泉骨近平原庙,千古名齐日观峰。欣慕执鞭嗟隔世,好凭诗句想遗踪”。
个人作品
诗集
有诗集《陇首集》。
诗作
乡思那可禁,况复逢驿使。
念我欲归时,已结垂垂子。
亲属成员
父亲王象晋,任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妻子于氏,福建道监察御史青城于公永清之女,卒时年五十有五。
儿子王士和,为人坦易,博综经史;书学李北海,能神似。卒年二十有八。
孙子王启沆,王与胤三人殉节时年仅五岁,后事迹不详。
人物评价
归庄:鼎湖痛绝竞攀龙,城守诸公继扈从。谁是简书无诮责,独捐顶踵又从容。九泉骨近平原庙,千古名齐日观峰。欣慕执鞭嗟隔世,好凭诗句想遗踪。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8 20:17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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