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旅游局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09〕74号)和中共玉树州委、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玉发〔2010〕4号),设立玉树州旅游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拟订旅游市场的开发规划,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组织开展重大旅游宣传活动,指导、扶持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策划,宣传精品旅游景点和黄金旅游线路。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监督基建项目的实施,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引导休闲度假。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
(五)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提出旅游业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管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指导和协调旅游业发展投资和外资工作;负责旅游业项目立项、论证和申报。
(七)按照权限申报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核准二星级以下饭店,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研究拟订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机关财务和旅游统计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州旅游业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及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指导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拟定全州省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日常旅游外事联络工作;负责州内各种节庆活动涉旅内容的策划与协调。
(二)行管质监科
指导、组织、协调全州旅游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协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的对外联系与交流合作;负责对全州各类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初评管理工作;组织全州旅游行业岗位资格和等级考试,配合劳动部门搞好旅游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考评;指导全州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承担旅游咨询服务和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游客权益保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三) 规划建设科
指导、协调全州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指导全州旅游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州旅游资源的普查、项目的规划、论证及国家和省、州下达的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初审、审批工作;负责全州各县和重点旅游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管理、建设及等级评定、复核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发旅游小商品,承担旅游区域合作工作。
人员编制
州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副局长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参考资料
玉树州旅游局.玉树州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8 23:20
目录
概述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