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和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负责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表彰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按权限规定,负责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审批和经费管理;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基本建设的立项、投资报批、安排、拨款、项目的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玉林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违法行政重大案件;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主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考核督查科)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分析全市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玉林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流动和迁移重大问题的调研;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组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投诉案件;组织实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
(五)宣传教育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推动人口文化建设和人口理论研究;指导基层宣传教育网络建设;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
监察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