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健费
是持证独生子女享受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
独生子女保健费是持证独生子女享受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是对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采取的一种物质奖励措施,也是保障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的一种特殊经济待遇。按规定,享受这种待遇,须是已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否则,不列入享受范围。标准为:从办理独生子女证之日算起发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时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一般城市为6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
发放办法:夫妻双方均系全民所有制职工,各发给50%;如夫妻一方户口在农村或为城镇待业人员,由另一方全部发给;如夫妻双方均系城镇待业人员,由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如夫妻双方均系农村村民,原则上按当地政府规定:或增划承包地,或降低承包标准,或免交独生子女集体提留,或从集体提留、统筹款中解决,也可由乡镇企业利润提成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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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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