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摩根(1806–1871),出生于印度马都拉,数学家,逻辑学家。在逻辑研究方面的主要贡献在于制定了狄摩根定律以及导致关系论的发展和现代符号逻辑或数理逻辑的诞生所做的基础工作。
1828年任新创建的
伦敦大学大学院数学教授,在该校除1831–1836年外,一直任教到1866年他协助创建伦敦数学学会并担任第一任会长时,他的目标是把数学置于更严密的基础之上。1838年他定义并引进
数学归纳法来描述过去在数学证明上一直使用的但不甚明了的方法。他是那些认为代数具有纯符号性质的剑桥数学家中的一员,他指出有不同于普通代数的代数结构的可能性。在《三角学与双重代数》(Trigonometry and Double Algebra,1849)一文中,给复数以几何的解释(这里双重代数的意思是复数的代数),从而提出了
四元数的概念。他建议使用斜线分隔号“/”来印刷分数,对数学符号作了有益的贡献。
2.一个合取的否定等于原合取支的否定的析取--即非(p与q)等于非p或非q, 或者用符号表示为~(p.q)≡~p﹀~q. 狄摩根定律的替代形式和推广在数学的各个分支中都有。
狄摩根断言从
亚里斯多德传下的逻辑不必要地受到了限制。对逻辑改革作出了最大的贡献,几乎完全是由于他和英国数学家
布尔(George Boole)的著作,才出现19世纪上半叶开始的逻辑研究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