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条件是相对犯罪原因而言。是犯罪现象产生和发展的非根本因素,是犯罪现象变化的第二位原因。只是在时间和空间上伴随原因、影响原因、保证原因得到产生后果所必须的因素。条件加原因便构成某种后果的完全的原因。犯罪条件根据在犯罪因果关系中的不同作用和性质,可分为:(1)伴随条件。(2)必要条件。(3)充足条件。
是犯罪人实施犯罪所借助的因素,可分为事实条件和理由条件两种。
犯罪故意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认识因素,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次是意志因素,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缺乏任何一个因素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