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表示
法律专业名词
犯意表示又称“犯意流露”。以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犯罪决意的单纯表露。属于思想范畴,尚未开始实行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在各国奴隶制刑法和封建刑法中,均有处罚犯意表示的规定与实践。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不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一般应负刑事责任。而犯意表示尚属于思想范畴,不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不负刑事责任。
概念
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其特征是:表示人具有真实的犯罪意图;并用口头、书面、手势或者其他可以使人知晓的方法向他人表露犯罪意图;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单纯流露,不能为犯罪制造条件。
主要区别
预备犯和犯意表示的区别:有无预备行为。
主要看有没有实际的犯罪准备行为。如果行为人流露出某种犯罪的意思,比如说,我真恨某某人,我真想把他给杀了!或者说这个社会人不发横财不富,马不食夜草不肥,自己将来也想当江洋大盗或者贪官污吏之类的话,但是没有任何行动,仅仅是一种犯罪意思的表露,这本身不是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预备。这一点是要注意的,因为刑法只惩罚有行为的情况,即所谓“思想不犯罪”。
表示认定
虽然犯罪意思是通过言语、文字的形式流露出来,但是这种流露如果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的,那么这种语言的表示或是文字的表示,实际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采取的预备行为,而不仅仅是犯意流露,比如说,某人为了犯罪,邀约、联络、勾结共同犯罪人,商定犯罪计划、方案,这就不仅仅是犯意流露,而是实实在在的预备行为。
有时,言语表示本身还是一种实行行为。如对他人发出威胁,你给我钱,你不给我钱,我就把你的家给炸了,把你的孩子给绑架了。这种情况看起来好像也是语言方式表示的,但是这种语言不是单纯的犯意流露问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威胁行为(通过威胁敲诈勒索),并且还是一个犯罪(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
总之,一定要注意:一方面,没有实际的准备行为,仅仅有犯意流露的,这不能算是犯罪;另一方面,人们通过语言、文字表示出来的东西并非都是犯意的流露,有可能本身就是一个犯罪行为,在这种场合就应该认定有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4 15:37
目录
概述
概念
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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