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教育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发展历程
1874年,在北京甘雨胡同开设的启明瞽目院(即北京盲校的前身),为中国盲教育的开端。
1887年,在烟台的登州(现蓬莱)开设的启喑学馆,为中国聋教育的开端。
民国时期,张謇曾经在南通开办过短期的特殊教育师资训练班,即当时的盲哑传习所。但因为中华民族在19世纪末叶、20世纪上半叶一直处于动荡之中,这种传习所并未延续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各种事业的百废待兴,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也纳人到政府的相关工作,培训属于师傅带徒弟的模式。
20世纪50年代,举办了几个聋教育的师资短训班,也在20世纪50年代末派三个留学生到苏联学习特殊教育,还没有出现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相应的现代系统。
中国高等院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最初由几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牵头建立。
1980年,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中国(大陆)第一个特殊教育教研室,这标志着大陆特殊教育开始进人教育学的学科视野,之后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也开始走向正规。
1981年,黑龙江的肇东师范学校首先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是中国新时期专门培养特殊教育一线师资的起点。
1982年,教育部等部门批文在南京设立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今南京特殊教育学院前身)。
1983年,山东泰安师范学校开始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
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开始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本科生。
1980-1998年,培训以中专和中师为主。
1993年,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中,特殊教育属教育学专业,专业代码040103。
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特殊教育信息保持不变。
1999年后,随着中国的教师培养由三级师范过渡到二级师范,即从中专、专科升本科过渡到专科和本科,各地师资培训的中等学校纷纷从中专向专科、本科升格。
2012年9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原特殊教育(专业代码:040103)与言语听觉科学(专业代码:040109S)合并为特殊教育(专业代码:040108)。
2020年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特殊教育专业为教育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40108,属教育学类专业,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特殊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中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和该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教育创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教育及管理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学制,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达到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可授予教育学学士或相关学士学位。
总学分为140~160学分。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守法、诚信、友善,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1、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系统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具有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具有创新创业意识。
3、形成特殊教育所需的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培养多学科融合型人才。
4、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较为熟练地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
5、熟悉中国各级各类教育政策和法规。
6、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7、具有国际视野,基本掌握1门外语,能较为熟练地使用外文资料,初步运用外语进行交流。
掌握人的心理活动和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与基本方法,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主要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理论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三类课程组成。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大学公共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以及艺术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为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为特殊教育的主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实践课程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训、教育实习、教育考察、教育调查等。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
各高校应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各高校可选择一些反映学科前沿、学校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知识单元开设选修科目,并推动教师将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课程结构应覆盖专业知识体系的主要知识单元、知识点。选修课程的范围和数量应提出明确要求,以保证课程的可选择性。有条件的高校可开展中国国内(外)学生交流、各类形式和层次的联合培养或双语教学。
在总学分中,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
理论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业基础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等,旨在提升学生的基本知识素养、科学与人文素养、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
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包括中文、数学、英语、特殊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班队原理与实践、小学各学科教学与研究、中国特殊教育史、外国特殊教育史等。
各高校可根据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确定各专业的方向课程,教学内容应涵盖业务方面核心知识点,包括:特殊儿童的生理与病理、特殊教育导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发展障碍儿童教育、行为矫正技术、小学语文教学法、小学数学教学法等。
实践教学
实践课程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训、教育实习、教育考察、教育调查等。
教育见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教育机构进行的有关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工作的观摩和学习。
教育实训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模拟实践中或模拟实验平台上进行的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的技能训练。
教育实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教育机构进行的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实践活动。
教育考察是学生对特定教育区域或教育机构现状的实地勘察。
教育调查是学生对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具体问题的实地调研。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教学环节纳入创新创业方面的实践训练。
特殊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采取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与特长,结合教育实践,在教师指导下规范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内容应符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强调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各高校应为本科生指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基础教育学校或其他类型教育机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主题明确、资料翔实、方法科学、论据充分、推证严密、结构合理、格式规范、行文流畅、符合学术伦理。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研究、写作、答辩进行全程指导,强化对选题、研究方法和写作规范的指导。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各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授课时数等需要,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6人,生师比一般应不高于18:1。
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和数量适宜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应涵盖课程体系中所含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结构合理,30~55岁的专任教师不低于总数的2/3。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
应有一定数量来自基础教育学校或其他类型教育机构的兼职教师。重点院校可略高于此标准。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关心学生成长,具有对学生发展提供必要指导的素养。
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不断革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具有对学生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能力。
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国际视野以及较为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清晰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努力探索前沿学术问题。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合理设计课程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进行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评价,在教学中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精心设计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组织课堂教学,进行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自我评价;与学生积极互动、教学相长;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和研究,进行主动而富有个性的学习。
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包容差异,因材施教,关注个体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高校应完善特殊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教学研究机制,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各高校须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
各高校应建立教师上岗资格制度、青年教师指导制度、教师教学发展制度等,完善教师发展机制。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专业特点,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专业的教师需求,分层分类制定实施教师发展规划,系统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满足教师不同阶段需求,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
各高校应加强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的考核、检查、评估和交流,帮助教师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改善教学效果提供努力方向,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各高校应加快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设备资源
各高校应为特殊教育教学提供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教学设施。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一般不小于14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少于5000元;生均图书不少于100册;生均年进图书量不少于4册。
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10台,百名学生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不少于7个。
重点院校可略高于此标准。
各高校应为特殊教育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电子资源数据库以及检索工具,为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服务。
各高校应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基本教学信息。
各高校应向学生推荐教材和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鼓励教师使用高水平教材。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各高校应积极建设课程网站,提供较为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
各高校须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条件。各高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需要,建设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各高校应与科研院所、中小学校、教育行政机构等加强合作,建设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教学见习、实习基地,保障见习和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高校应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累计不少于6个月。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投入应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少于1200元,并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新增专业教学经费不低于学费收入的30%,正常教学运行经费不低于学费收入的25%。
质量保障
各高校应以教育学类教学质量标准为基础,结合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建立以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专业师资、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等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目标体系。逐渐增加以质量监控为目标的毕业生质量跟踪机制、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评价与反馈机制等外部反馈机制。
各高校应围绕质量管理目标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实施规范,建立督导、评教制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
培养模式
这主要存在于那些新建学校或者由普通学校转为特殊教育学校中。一些从事普通教育的教师转岗到特殊教育岗位,或者一些新毕业的非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加入到特殊教育教师行列。因为没有受过职前培训,只能在职接受师傅带徒弟的训练后上岗。
以一级学科“教育学”的名义统一招生,先不分专业,前一年半(共3个学期)学习公共基础课程,是基础教育阶段,后两年半(共5个学期)完成专业学习,是专业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阶段。具体做法是:从大二第2学期开始分专业学习;在第3学期末,学生完成专业选择或分流;第4学期开始,以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学习为主;第5学期主要进行教育实习与社会调查(约8周)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或选修课的学习;第6学期和第7学期,学习选修课;第8学期,完成毕业论文。也就是说,特殊教育本科生在大二上期末确定专业,大二下期开始学习专业课,共开设6门专业课,其中1门为任选课。整个本科生培养年限为4年,总学分为160分,完成学业后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一)职业教育与特教相结合。即在专业的师范院校中增加一些特殊教育内容,让学生具备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重能力,增加学生的就业机会。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前提下增设特殊教育心理学等选修课程,让学生明白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一样重要,鼓励学生参与特殊教育,为祖国未来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在经过检验和考核的前提下,师范院校可为学生颁发专业资格证、教师从业资格证及特教证书,让更多专业素养较高的大学生能够顺利的进入地方特教院校工作,改善区域特教的人员不足的现状。
(二)重点培养特教人才。该模式主要致力于提升特教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这类人才需具备系统性的特教理论知识,同时具备扎实的专业课程基础。在面对不同的特教对象时能够积极应对,满足多种特教工作的要求。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由于毕业后从事的工作相对较为特殊的原因,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紧缺。
考研方向
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方向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就业方向
该专业就业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较为均衡,倾向于省会城市以及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就业的单位主要有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中等特殊学校以及师范类院校、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出版社等。
开设院校
(资料来源:阳光高考;摘录时间:2021年6月13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7 16:48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