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利益群体是人们从多元社会变成有着特殊利益的社会过程中,所形成的代表社会方方面面(消费者、雇员、社区、自然环境、政府企业)利益的且具专业化的群体。每个群体都吸引一大批投身于该群体的追随者。由于这些群体各自致力于各自的追求,而且没有统一的目标,因与他们打交道的主要结构(比如企业)的活动会变得复杂。
一般是指在中国的电力、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工作的高级阶层,因为它们长期盘踞公共资源高地并独占利润,掌控着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
产业和经济命脉,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享受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例如: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学艺说:“在中国,一名高速公路的普通收费员月收入竟达8000元,这显然不公平。”
特殊利益群体有其独特的政治生态和社会背景,它的存在和发展,导致了社会公权运行和社会利益分配的扭曲,加深社会矛盾,制造社会混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造成了社会分配不公和就业不公,损害了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加剧了社会矛盾。二、破坏了社会主义
政治环境和法制环境,严重阻碍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三、为
权力寻租和官员腐败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要阻止特殊利益群体现象的肆虐,就要注重社会制度的科学设计,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使制定出的公共政策与公众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市场该管的事彻底放给市场,把维护公平正义、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就业、维护物价稳定、搞好法制建设以及关注社会底层和
弱势群体等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坚决打破
行业垄断、部门垄断,鼓励公平竞争,铲除滋生腐败和“特殊利益群体”的土壤;各监督机构、人民群众和社会媒体要发挥好监督职能,对发现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破坏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和查处力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学艺说:2005年,国际油价剧烈波动、不断高企,广东省等中国南方地区曾持续两个多月“油荒”,许多加油站无油可加,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全国政协委员郭荣昌对此批评说,国内石油垄断巨头为赚取国内外市场的巨额差价利润,一方面大幅增加成品油出口,一方面又大幅减少成品油进口,不仅不履行自己稳定国内市场的职责,反而为了自己的狭隘利益去严重损害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