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房产消费税,是指对高端房产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国尚属首次提出,来源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的提法,其目的是想通过抑制高端房价来达到抑制房价的效果,但据有关学者介绍,特别房产消费税实施缺少法律支撑且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同时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实施也并非一定能达到抑制房价的效果,反而还有可能推动房价上涨。
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由来,源自重庆市市长
黄奇帆的一次讲话。2010年3月24日
黄奇帆说,为了抑制高房价,政府可以对这些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怎样判断高端房?他举例说,比如一个人买了5套或10套房,通过
炒房牟利,或者其所购买的房子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其价格超过普通房价的3倍、5倍,甚至10倍。如果中端房的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你购买的房子价格却达到每平方米1.5万元。那么,这样的房子就属于高端房,就要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提法在新中国税制史上尚属首次提出,这个
税种和
物业税相比,哪个更容易实施?特别房产消费税会不会重蹈当初征收物业税的覆辙:也就是在征收之前空转6年多,却一直无法进入到真正实施阶段?
针对“特别房产消费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表示,这个不是不能实行,但要慎行。
特别消费税曾实施过,在历史上曾经有两个时期,比如1987年对彩电、进口汽车,也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特殊手段使用。但这对房地产调控方面来说,要慎行。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消费税是向吃、穿、用等具体的日用产品等征收的,对中国规定的14类产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加收一道消费税;而对房屋等不动产和各种劳务等,征收的是
营业税,两者不是一个
税种。如果要对房屋征收
特别消费税,没有相应的法律对此支撑。黄桦进一步解释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相关实施细则,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消费税。”显然,房产消费者不在此列。同时,在消费税税目
税率(税额)表里,有烟、酒、贵重首饰、鞭炮、汽车等等,同样没有房产这一项。因此,这一
税种的开征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法律。
特别房产消费税实施中会碰到很多的技术问题。
重庆要实行特别房产消费税需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立法权在中央,必须要通过立法程序;二是这个税在税目中能不能说得过去,百姓能否接受。这都是现实的考量问题。这次
重庆打算采取对高端房征收“
特别消费税”,无非是想绕开较为复杂的立法过程,避免出现如
物业税这样空转6年多却一直无法进入到实施阶段。刘桓直言:对比来看,如果说征
物业税更困难的话,征
特别消费税其实也很困难。
重庆财政局局长刘伟:政府的住房政策需要有一个综合的效应,而且尤其要避免“
炒房”现象的发生,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才行,所以才提出:低端必须要保障、中端靠市场、高端要有限制,要限制那就要有相应的措施。
重庆市相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刘伟表示,虽然制定相应财政方案要靠地方财政局来牵头,但真正实施,还要等中央的决策,一旦获准,
重庆将在2010年上半年就会有所动作。
2010年4月8日,
重庆地方税务局(下称“重庆地税局”)就 “特别房产消费税”等相关问题向本网记者做出回复。对于目前坊间流传的诸如“
房产消费税”、“
物业税在
重庆试点”,重庆地税局均称“不清楚”;至于“特别房产消费税”目前是否已有细则和时间表,重庆地税局称“更不清楚”。
有人认为对
豪宅征收
特别消费税,一是可以有效控制豪宅的开发,二是有效抑制了房价上涨的“源”动力。
最先对此消息提出质疑的是房地产行业。
中原地产有关负责人表示,征收高端
房产税解决不了目前
高房价的问题。能买得起高端房产的人本身就比较有钱,对高价
商品房征收
特别消费税对他们来说影响不会特别大。假如一个人买了套400万元的别墅,征收10万元的税,并不会影响他的购买力。就整个
高房价的社会来看,高端房产毕竟是少数
物业,征收高端
房产消费税抑制房价的作用是有限的。
“这个措施可能治标不治本。”有消费者表示,即使政府开征高价
房产消费税,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需关系。如果有钱人转而去买低价房,低价房就会涨价,房源就会减少,老百姓还是买不起房。征房产
特别消费税,反而会刺激中低端住房价格上涨。他称,高端房产的资本流出后,短期内会进入中低端市场,由此带动房价上涨。
征税是否能够影响高端房产的价格?
重庆市一位匿名的
房地产商认为,可能性比较小。所谓高端房产的标准,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可能以面积为标准,对面积超过一定标准的房产征税;也有可能以
物业形态为标准,如别墅。“关键是不同地方,标准不同。”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余恕奇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
重庆的别墅拿到北京上海去,就不是什么高端了。